公法评论网:中华政制之道网站首页 |公法新闻 | 公法专题 | 公法评论 | 公法时评 | 公法史论 | 西语资源

公法时评 | 公法文献 | 资料下载 | 西语资源 | 公法书目 | 学人文集 | 公法论坛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您现在的位置 : 主页 > 公法专题 > 宪政转型专题 > 文章正文
汪朝光:1946年早春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顿挫--以政协会议及国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06-23 点击:


作者:汪朝光
来源:《历史研究》2000年第6期


    「内容提要」1946年早春,由于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及其通过的各项决议,中国出现了国民党统治时期难得的一次民主化进程。它实际上是当时特殊的国内外环境下的特殊产物,缺乏在中国生存的现实环境。在政协召开之后的一段时间,中共曾经希望经此走上“和平民主新阶段”,但国民党囿于其一党专政的统治理念和自身执政的既得利益,对实行政协决议动摇反复,使国共两党间的疑虑经一度消解后重又加深,由政协开始的民主化进程在国共全面内战的枪炮声中终结。 

    「关键词」政协/国共关系/民主化/六届二中全会/和平民主新阶段 
     
    1946年初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及其通过的诸项决议为中国打开了民主化进程的门户,因而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但是,此次民主化进程最终却以国共全面内战的爆发而告终结,其过程正折射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之艰难曲折。本文主旨在于以历史文献为基础,构建此次民主化进程反复之经纬,并讨论导致其顿挫之各种因素(注:关于政协的研究主要见之于朱令名《中国政协简史》(新疆大学,1989年),王干国《中国政治协商会议史略》(成都出版社,1991年)和李炳南《政治协商会议与国共谈判始末》(台北永业出版社,1993年)。前两著略失于简,李著则于政协之前因后果有较详尽之讨论。杨奎松《失去的机会》(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也有关于政协前后国共谈判过程的叙述。论文主要见李起民《旧政协述论》(《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4期)和范力《国民党与旧政协关系探析》(《山西大学学报》1992年4期)。上述对政协前后国共之间的互动关系似仍有讨论未尽之处,此当为本文写作之出发点。)。 
     
    一 民主化进程之开端 
     
    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缘起于抗战后期,而在战后国共重庆谈判期间决定了其组织形式与讨论内容(注:有关政协召开之谈判过程,参阅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重庆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等编《重庆谈判纪实》(增订本)(重庆出版社,1993年);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印《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7编(台北,1981年)。李炳南将政协起源前溯至抗战以前,似于政协之本质略有差异。)。政协名为多党协商,实际主角自为国共两大党,但它对于两党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在中共方面,既以抗战而实力大增,与国民党已成分庭抗礼之势,当然希望以政协为联合各方力量之枢纽,压迫国民党放弃一党专政,进而分享政权,具有进攻性。而在国民党方面,由于战时自身实力的消耗以及各方压力,不能不以“宪政”作为退步,希望通过国大制宪体现政权合法性,而将政协作为“咨询”机构,先期应付外界压力,表示出防守性(注:政协是以党派为代表参加,国共之外的其他党派,在要求国民党开放政权方面,与中共有较多的共同语言,而且政协体现了多党参政,因此为国民党所不直;而国大代表早在1936年即已选出,且为国民党一手包办,国大制宪所要体现的又是国民党统治的合法性,因此为中共所反对。战后一段时间里,国共两党之所以一坚持开国大,一坚持开政协,原因盖在于此。)。此一攻一防之间,决定了国共两党对政协的不同态度及其成败得失。

    重庆谈判结束后,国共双方关于政协召开日期的谈判一波三折,会议迟迟未能举行(注:召开政协本为中共所坚持,但重庆谈判之后,国民党企图通过政协确定国大召开日期,使其统治合法化,并以接收名义向全国进军,对中共构成重大威胁,中共因而对召开政协一度反应冷淡。)。直到1946年初,在马歇尔来华调处、社会各界强烈反战、国民党军事进攻未达预期目标、停战令即将颁布之际,政协的召开才似水到渠成。然国民党内对政协能否如其所愿仍有激烈争论,强硬派如陈诚等认为,须先军队国家化,然后始能政治民主化,否则,中央政权公开了,而共党军队仍不交出,将为国家无穷之害(注:唐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群众出版社,1991年,582页。)。温和派如孙科、王世杰等则主张“亲苏和共”,“本党此次下大决心,作一妥协之尝试”(注:《王世杰日记》,1945年11月23日、12月16日,台北中研院近史所影印本,1990年。国民党强硬派主要由掌握组织系统的CC系、持僵硬政治立场的部分官僚以及军队中的高级军官等组成,以陈果夫、陈立夫、张继、邹鲁、陈诚、白崇禧等为代表;温和派则主要是与蒋介石个人关系比较密切、政治态度较为务实的部分国民党高级官员,以宋子文、孙科、张群、王世杰、张治中、邵力子等为代表。自抗战后期起,两派的政治态度,尤其是对中共态度渐显差别。由于后者与蒋的个人关系,蒋在决策时更多地考虑到他们的意见,从而引起前者的不满。中共的分析是,“黄埔、CC是要战的,但对战,尤其是军人,并无足够信心。政学、英美、元老三系是倾向和的,当然希望照他们能出的价钱和下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等编《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8页))。鉴于当时的国内外环境,国民党领袖蒋介石接受了温和派意见,企图以政协作为获取社会舆论和美国支持的手段,争取政治上的主动,但对于会议本身,蒋并不重视。在其心目中,政协不过是个“协商”或“咨询”机构,能够以此达到国民党的目的固好,达不到目的亦不妨碍其以军事进攻压服中共,同时以国大制宪完成国民党操控的体制框架。以后的事实表明,这种近于短视的做法,使国民党失去了与中共进行政治斗争时的相当主动性与多重选择性。

    格于与国民党长期武装斗争的经验,中共起初也并非十分重视政协,而更倾向于在实力基础上通过国共两党直接谈判解决问题。毛泽东认为,“政治会议实际上是一对于各中间派的教育机关,使他们取得经验,问题是不会在那里解决的”;周恩来亦将政协视为“我方进行政治攻势的主要讲坛,辅之于国共的幕后商谈”(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4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59页;《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13页。)。然而政协召开前后出现的若干新情况,诸如停战的实现,美苏的态度(注:1945年底,美、英、苏三国外长会议强调了在国民政府之下,统一与民主之中国,民主党派之参与以及内部冲突之停止的必要性,并重申不干涉中国内部事务之政策。同时,美国派出马歇尔来华调处,要求国民党实行民主化;苏联亦建议中共停止内战,并取得蒋同意进行民主化。美苏的态度对于政协召开有一定影响。有关美国与国共之间的关系已有较多研究,参阅陶文钊《中美关系史》(重庆出版社,1993年)、资中筠《美国对华政策的缘起和发展》(重庆出版社,1987年)、牛军《从赫尔利到马歇尔》(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等著作。苏联与国共之间的关系,目前研究不够充分,已有研究以杨奎松的论著涉及较多。),及各党派和国内舆论的反战呼声,使中共敏锐地观察到形势的变化,从而更为重视政协的作用,提出“我们必须坚持用党派会议方式来解决问题”,“我们准备提出的纲领,就应更实际一些、简单一些,而不只是为了宣传”(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4页;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任弼时年谱》,人民出版社,1993年,506页。)。中共从视政协为“讲坛”到坚持以其“解决问题”,表现了政治上的敏锐与主动,使其在政协会上得到了一系列成果。

    1946年1月10日,各方关注的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开幕。政协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在中国实现政治民主化与军队国家化。国民党要求先军队国家化,后政治民主化,用蒋介石的话即“对共条件应着重在军队统一与统辖于中央,而对政治方面尽量开放为主”(注:秦孝仪主编《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5(下),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印,1978年,910页。)。中共则坚持先政治民主化,后军队国家化,即国民党只有先改组政府,容许各党派参政,中共才能考虑改编其军队成为国家军队的问题(注:许多不了解中国政治的西方人想当然地认为,这两者可以同时进行。殊不知这两者孰先孰后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文字游戏,而是事关国共两党政治命运的关键问题。)。由于国民党长期一党“训政”招致的社会反弹,各界普遍对于政治民主化的呼声很高,政协对于各项问题的讨论,也以政治民主化问题为最多、最激烈。国民党主张,保留1936年选出的国大代表,在“五五宪草”的基础上起草宪法,改组后的国民政府仍由国民党保留用人决策权和主席紧急处置权,目的是维持一党“训政”的实质内容。中共联合民盟则坚持,国大代表应由重新举行的普选产生,宪法应在民主基础上重新起草,改组后的政府应成为各党派共同参加的最高权力机构,目的在于否定国民党的一党“训政”,与其分享政权。

    在参加政协的五方面代表中,中共与国民党立场对立自不待言,民盟和部分无党派人士信奉的西方自由主义与民主政治理念,与国民党“党治”理念距离甚远,所以在要求政治参与的问题上,他们与中共意见一致。即使是与国民党较为接近的青年党和另一部分无党派人士,多年在野,时受挤压,也希望通过开放政权而分一杯羹,他们对国民党的公开批评虽较为克制,但在要求政治参与的问题上与国民党实有分歧。总体而言,国民党在会上处于被动地位。中共认为,国民党“现利于速决不利于拖,愈拖我愈强他愈困难愈被动”(注: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解放战争时期统一战线文件选编》,档案出版社,1988年,43页。),因此,中共充分运用其统一战线方针,与民盟联手合作,在会议期间向国民党施压,迫使其不得不做出若干让步(注:有关政协会议期间各方争论的情况,参阅重庆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编《政治协商会议纪实》,重庆出版社,1989年;《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7编。)。

    几经周折,参加政协的各方达成妥协,成立了五项决议(注:五项决议的具体内容,见《中央日报》(重庆)1946年2月1日。)。在建国原则方面,各方同意遵奉三民主义为建国之最高指导原则,并以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在各方争论最多的问题上,国民党在宪草原则和改组政府方面做出了让步,同意实行国会制、责任内阁制和省自治的政治制度,使中国成为采用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的共和国(注:国民党设计的五权宪法,本质是实行大权独揽的总统制,五院在总统之下,另由一个大而无当的国大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以体现所谓“主权在民”原则,并便于总统个人专断。政协宪草原则则规定,由选民直接投票行使四权,使国大由有形化为无形;以监察院作为上院,立法院作为下院,行政院负实际政治责任,对立法院负责,从而有五院之名而无五院之实。时人认为,这样既可得民主之实,又可在名义上符合孙中山的五权设计,以免国民党的反对。而蒋介石从来看重的都是实权而非纸面文章,因此对宪草案基本未予过问。据雷震告梁漱溟,孙科“把宪草小组会议记录送蒋过目,而蒋却未看。我们屡次请他看,他却始终未看。到了政协闭幕前夕,蒋才看会议记录,已经晚了,来不及挽回了。”(梁漱溟:《我参加国共和谈的经过》,《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增刊6辑,中华书局,1980年,65页)蒋本人过后亦谈道:“此次政治协商会议中,宪草所决定之原则与总理遗教出入处颇多。余事前未能评阅条文,在协议决定以前,不及向本党代表贡献意见,以相商榷”(《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6(上),41页)。);国民政府委员会成为有议决大政方针及任免阁僚权力的最高国务机关,委员名额国民党占一半,其他党派共占一半。中共与民盟在国大代表方面做出了让步,同意1936年选出的国大代表名额照旧,增加党派及社会贤达代表和东北、台湾区域代表,另行分配与选举(注:党派及社会贤达700名代表的分配方案是,国民党220名,中共190名,民主同盟120名,青年党100名,社会贤达70名。另根据国共双方的默契,华北战前未及选出的250名代表和东北、台湾150名代表当中,200名由中共解放区选出,无党派代表有5名由中共或民盟提名,这样中共和民盟代表合计为515名,超过国大代表总数2050名的1/4,拥有对议案的否决权(《中国政治协商会议史略》,67页)。)。

    1月27日,周恩来飞返延安报告政协商谈情况。中共认为政协谈判成绩很大,方针正确,授权代表团在各项决议上签字(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898─1949,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656─657页。)。国民党对政协本不重视,既未就此进行过深入讨论,又无党的统一方针,其政协代表中主张对共缓和的温和派较为活跃,他们通过与蒋介石的个人沟通决定了国民党的让步。考虑到“此次政治协商会议之结论,将造成空前之政治新形势,兼之协商会中所商定之五五宪法草案修正意见,尤足引起党内外之反对”,故王世杰建议“应将协议结果提请常会核定后,始能由本党代表于政治协商会议末次会中正式表示接受”(注:《王世杰日记》,1946年1月31日。)。31日下午,国民党中常会讨论通过各项议案,授权代表签字,但反对派如谷正纲等对宪草协议极为不满,预示了其后国民党履行政协决议之艰难。

    1月31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通过五项决议后闭幕。国共两党对政协决议都表示尊重与支持,然而,有心人仍然可以从蒋介石和周恩来的闭幕讲话听出不同的声音。蒋介石强调政党不应再使用武装暴动,所有军队听命于政府,是决议“能否全面贯彻的试金石”,这显然是对着中共而发。周恩来则两次提及宪草修改原则,并强调改组政府是将政治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联系起来的关键,隐含着国民党应负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蒋在讲话中丝毫未提到宪草问题,而且在议程讨论完毕时曾经声明,宪草决议不过提供国大“采纳”而非“接受”,并不因此影响国大之权限,这又埋下了动摇宪草决议的种因(注:《中央日报》(重庆)、《新华日报》1946年2月1日。)。以后的事实证明,国民党对政协决议的反复,就是自宪草决议始,因此蒋有这样的表态恐非偶然。

    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诸项决议,为中国初步打开了民主化进程的门户,为国人展现了建立一个基于民主制度的统一国家,各党派合作建国,并在此基础上和平建设发展的美好图景。在讨论政协决议的过程中,参加各方互有让步,国民党承诺放弃原本独家垄断的权力,中共承认三民主义、国民党和蒋介石的领导地位,并因此可以合法登上全国政治舞台,与国民党一争高下。就国家民族利益而言,政协可谓双赢结局。近代中国一直苦于战乱与分裂,如果能在政协决议基础上,创立一个和平发展的环境,当然于国家民族功莫大焉,而且无论国共,应该都有在和平环境下正当发展之机会。政协决议使国人感到了艰难不已的中国民主化进程的融融暖意,马叙伦曾经用生动的语言写下了人们的期待:“风雨如晦,鸡鸣不已,现在是被鸡唱出了曙光,怎样不叫人们对这个曙光发生欣慰,和希望他不要被阴霾来笼罩了”(注: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宣传部编《马叙伦政论文选》,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86页。)。但是正如黄炎培所说,建设中国好比造房子,政协决议只是一个精美的图样,真正要把房屋造好,还须依靠今后努力(注:《新华日报》1946年2月2日。)。近代中国自转型以来,不乏仁人志士种种美好的设计,结果不是未能实现,就是在实践中走了样。政协决议设计的民主中国,需要所有党派与社会力量的通力合作,而关键又在于国民党的态度。作为当时中国第一大党的执政党,国民党对政协决议的履行负有至关重要的责任。 
     
    二 国民党对政协的反弹 
     
    政协决议以及政协前后的民主化进程,在国民党内引起了强烈反弹(注:周恩来曾经做过这样的分析,“停战协定使政府军事领袖不满,政协决议使顽固分子不满,整军协定使高级军官不满,东北问题又使若干国民党分子不满”,这些不满汇合起来,形成了民主化的反对派(《世界知识》13卷10期,1─2页)。)。长期占据一党独尊地位的国民党,既无与其他党派分享政权的心理准备,其军政官员更不愿意放弃种种特殊利益(注:张厉生私下里说过实话:“要改组行政院,那吾们也要恐慌,问题到吾们身上来了。”(《黄炎培日记》,1946年10月27日,引自《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增刊5辑,中华书局,1979年))。为了达到改变民主化进程之目的,国民党内反对派做出了一系列动作。继1月中旬沧白堂事件、2月10日较场口事件之后,2月下旬又发生了全国范围的反苏反共游行示威(注:沧白堂和较场口事件均有国民党背景。陈立夫曾授意重庆市党部主委方治召开党部临时紧急会议,讨论“如何遏止反动言行以戢邪乱”,并做了具体安排(《政治协商会议纪实》上卷,584—587页)。有关反苏游行的问题,牵涉方面甚多,笔者拟另文探讨。)。国民党操纵的部分舆论还声称政协只能代表党派意见,不能代表国民意见;国民党只能“还政于民”,不能“还政于党”;政协决议没有法理效力;甚至指政协为“反动”,等等(注:参见李旭编《政治协商会议之检讨》,时代出版社,1946年;孔繁霖编《五五宪草之评议》,时代出版社,1946年;三民主义宪法促成会编《宪草修改原则批判集》,1946年。)。这些动作表示了国民党内对于政协强烈的反对意见,也大大恶化了政协之后国内的和解气氛。

    在论及政协与中国未来政治发展的走向时,国民党各派有很大的意见分歧。操控党务的CC系对政协的反对最为激烈,因为民主化对他们控制的国民党党权的影响最大。他们认为中共的目的是夺取政权,因此“决不能妄存幻想,希冀中共和平合作。”(注:《政治协商会议与国共谈判》,286页。)CC系领袖陈果夫向蒋介石进言,“政治协商会议必无好结果。且无论如何,共党已得到好处,本党已受害……中国如行多党政治,照现在党、政、军均未健全之际,颇有陷覆辙之可能。请临崖勒马,另行途径。”(注:徐泳平:《陈果夫传》,台北正中书局,1978年,935页。部分握有实权的国民党军政官员亦反对政协,如阎锡山认为,“协商愈久,祸患愈大,调处结果是助共选举,毛得政权,华南三之一,华北十之九有选举把握”(《徐永昌日记》,1946年4月15日,台北中研院近史所影印本,1991年)。)中统局还以重庆传言的名义向蒋介石报送情报,告以“多数国军干部咸表愤慨”,中共“意在逐渐减消委座权力,以法共对戴高乐之手段对委座,是可忍孰不可忍”(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13—239.)。他们以举足轻重的军队态度警告蒋,又以个人权力的消减刺激蒋,显然企图以此影响蒋介石的态度。在支持政协的一派人士中,孙科指责反对派的意见“犯了严重之错误”;王世杰认为,如果政协能使国大顺利召开,并使共军改编为国军,则国民党之让步方有意义,而欲达此目的,应从国共双方停止互相攻击入手;邵力子提醒,“政界若干人士刻正企图破坏政治协商会议决议,我人必须保持镇静与忍耐的态度,勿入若辈圈套。”(注:《在蒋介石身边八年》,593页;《王世杰日记》,1946年2月3日;《时事新报》(重庆)1946年2月24日。)在国民党总裁决定一切的体制下,党内意见不同的双方都在寻求蒋介石的支持,蒋的态度实际决定了国民党未来政策的走向。

    蒋介石表面上虽对政协表示支持,但过后却称“政治协商会议集会的三个星期,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注: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21卷,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印,1984年,487页。)。他在2月召开的军事复员会议上,专门对高级将领解释了召开政协的原因:1.军队疲劳与空虚;2.官兵精神松懈,志气消沉,士气不振,纪律废弛,漠视命令;3.民众痛苦,经济凋零,社会困苦,大家希望安定,厌倦战争;4.国际上美国希望中国统一,希望现政府成为强有力政府,但不希望一党专政,如果先动武,国际舆论必有不利反响。故本会议可说是一种政策,希望大家忍耐,在本人岗位上埋头苦干,克服困难(注:《张发奎日记》,1946年2月,Chang Fa-kuei Collection,RareBooks and Manuscript Library,Columbia University,U.S.A.)。由此可见,蒋对政协的态度根本上是为了应付国内外环境的压力。然而政协的结果将使中国走向多党民主道路,势必动摇国民党和蒋个人的独尊地位,多少出乎蒋的预料,也使蒋感到了危险。更为现实的是,政协宪草原则决定采责任内阁制,“而这样一个宪法是最不利于蒋介石的。因为蒋介石只能摆在最高地位,只能作总统而不能作行政院长,没有实权了。就是降格作行政院长吧,也随时有倒阁的危险”(注:梁漱溟:《我参加国共和谈的经过》,《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增刊6辑,64页。)。一直醉心于个人专断权力的蒋介石绝不甘心自己被置于这样的处境,因此,本不重视政协决议尤其是宪草决议的蒋介石,在现实危险面前成为政协决议的坚决反对者。

    2月10日,蒋介石约请部分国民党高级干部谈话,专就政协宪草案表示了意见。他以当时对宪草案“虽有不同意之处,党亦只好为所派遣之代表负责”为理由,将该案通过推为代表个人行为,作否认之借口。他认为宪草决议“窒碍甚多”,“不合党纲,不适国情”,“不足以服党内同志之心”,对宪草原则表示了全面的反对意见。蒋特意作一番此地无银三百两式的表白,即他过去没有就此发表意见,是“恐有人以为余有希望作总统之意,而所言者乃为自身打算”,而最后他“深望今日在座之各位老同志,于此次宪草审查委员会开会时,尽保障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之责任。”(注:《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6(上),41—43页。)蒋的这番谈话,是对政协决议的实际否定,并鼓励了党内反对派的活动。

    3月1日,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在重庆开幕(注:六届二中全会是决定国民党战后政策方针最重要的会议之一,对其前因后果之研究以邓野《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研究》(《历史研究》2000年1期)较为充分。)。蒋介石在开幕词中表示将实行“和平建国”的方针,但他也为国民党的反复预留伏笔。他强调:其一,国民党是“在不违背革命主义,不动摇国家法统之下,不惜变通总理关于建国程序的遗教”而得到有关宪政的协议。此处为国民党设立了底线,即“主义”和“法统”,至于对此如何解释,则全取决于国民党自己,而有关“变通”总理“遗教”的说法,恰恰呼应了党内反对派的意见;其二,国民党“还负有捍卫主义、保障民国的特殊义务”,“在宪政实施以前,我们在法理上与事实上,还不能诿卸我们对于国家所负的责任。”(注: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编《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记录》,1946年,6—7页。)这仍然是将国民党凌驾于其他各党之上,足以引起他党之疑虑与反对。

    六届二中全会对战后国民党施政方针进行了全面检讨,尤其是围绕政协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共关系、宪草修改等问题,进行了激烈争论。强硬派人物,如张继、邹鲁、谷正纲、潘公展、方治、刘健群等极为活跃,他们在发言中要求中共“放弃割据之政权”,“放弃武力争权之野心”,指责国民党政协代表让步过多。政协宪草决议尤为强硬派反对之焦点,他们坚持五权宪法“不容率予变更”,主张实行总统制,国大“不应约束其权力”(注:《中央日报》(重庆)1946年3月8日。)。主张对苏对共缓和的宋子文、王世杰等成为众矢之的,孙科、张群、张治中等人亦噤口不言,以免成为攻击对象,只有邵力子就宪草决议“说明当时不得不有此谅解之苦衷与彼个人之见解”(注:《在蒋介石身边八年》,597页。)。从旁观察的美国人亦认为,二中全会“最突出的地方就是对政协决议的攻击以及对国民党政协代表们个人的攻击……总言之,是对整个政协决议的不满,但不满的焦点却集中在关于修改宪法的协议”(注: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中共南京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委员会、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编《中共中央南京局》,中共党史出版社,1990年,480页。)。

    二中全会如此激烈的争论,亦出乎蒋介石的意料。他对会议几近失控不满,感觉党内如此互相攻击,对国民党自身形象和地位未必有利,因而不能不表明自己的态度。3月4日与11日,蒋介石两次在演讲中表示,“这次政治协商会议的召集,完全由我负责,你们不能责备负责政协的八位代表”:“至于政治协商会议对‘五五’宪草修正的原则,违反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与党纲的地方,我们自然不能接受”;强调“我决不会不忠于党,不忠于主义,而且绝不肯违反了总理遗教的”(注:《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21卷,262、266—267、272页。)。蒋的上述表示具有两重意义。一方面,他对党内强烈的反政协情绪予以警告,以保证全会至少在表面上不通过反对政协的决议;另一方面,他又为党内反对政协决议的主张预留地步,尤其是在宪草问题上。前者是做给美国人和舆论看的,后者是在实际上必须坚持的。

    在蒋介石一打一拉的操控下,六届二中全会总算得以正常进行。16日,全会通过《对于政治协商会议之决议案》。该案对于政协决议并未明确赞成抑或反对,但将政治民主化的责任完全诿之于中共,要求中共“使政治民主化之原则不致因任何障碍而不能普遍实现”,而对自身责任只字不提。更重要的是,决议提出“所有对于五五宪草之任何修改意见,皆应依照建国大纲与五权宪法之基本原则而拟订,提由国民大会讨论决定”(注:《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记录》,118页。此次全会同时将宪草原则具体化为:国民大会应为有形组织;立法院对行政院不应有同意权及不信任权;监察院不应有同意权;省无须制定省宪(《中央日报》(重庆)1946年3月17日)。从而在实际上否定了政协宪草国会制、责任内阁制与省自治的原则。)。综观该案全文,在对政协决议非常暧昧的文字中,独独对于宪草原则有如此明确的表述,显示国民党势将以此为借口,为政协决议的实行制造障碍。而这样的决议还是在蒋介石公开表态之后才得以勉强通过,可见国民党内对政协决议反对声浪之强烈。

    3月17日,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闭幕。紧接着,国民党控制的民意机构国民参政会于3月20日至4月2日召开四届二次会议。4月1日,蒋介石在会上发表演讲称:宪法的最后决定权属于国民大会;在宪法未颁布前,训政时期约法根本有效;政协本质上不是制宪会议,其关于政府组织的协议,本质上不能代替约法。参政会因此通过关于政协的决议,声称:国家法统,不容中断,政府扩大组织,尤应以国家利益为重;宪法制订原则应根据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理论(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7编2册,496—498、267页。)。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决议因此而附上了“民意”招牌。

    六届二中全会为国民党战后政策决定了基本框架,然而此次会议未能在政治民主化方面带来任何新东西,相反,会议对政协决议实际的否定,使刚刚开始的民主化进程面临停顿以至夭折的现实可能,同时也为寄希望于民主化的社会各界心中抹上了重重阴影。民盟主席张澜认为,二中全会“目的无非在维持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实质与形式,把各党派参加政府变成请客。所以国民党二中全会违反政协的决议”;国社党主席张君劢认为:“国民党内有少数人希图采用总统制是不对的”;无党派人士邵从恩认为:政协决议是全国都赞成的,中国目前的问题,除此也没有可以解决的途径。即使与国民党较为接近的青年党领袖陈启天也认为:应将以政协宪草原则起草的宪法交国大讨论,如果有几个草案同时交国大参考,徒引起纠纷(注:《评二中全会》,学习知识社,1946年,15—18页。)。

    对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做出强烈反应的首推中共。由于国民党的态度对政协决议能否顺利实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中共一直密切关注着国民党中央全会的动向。可是会议的结果却使中共非常失望,国民党实际抛弃了政协决议的精神和内容,使本就因长期对立而缺少互信的国共两党之间,再次出现了信任危机。中共感觉国民党的不可信,必然要相应调整自己的政策,而中共的政策调整又会反馈给国民党,导致国民党政策的更向右转,国内和平的前景由此而趋黯淡,而这一切不能不说自国民党二中全会始(注:国民党中央秘书长吴铁城曾说,千不该,万不该,国民党最不该。一不该,较场口;二不该,二中全会;三不该,东北纠纷,致把政协议案搁起(《黄炎培日记》,1946年6月18日,引自《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增刊5辑)。)。 
     
    三 短暂的“和平民主新阶段” 
     
    根据政协宪草原则,党派将通过竞选决定自身命运,对于组织力和动员力明显强于国民党的中共而言,并非不利;地方自治则给中共根据地留下了很大的发展空间;而即将进行的政府改组,将使国民党失去一党独尊地位。因此中共对于政协决议是满意的,并给予了积极评价。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刘少奇主持起草、毛泽东修改审定的《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指示》,认为:“由于这些决议的成立及其实施,国民党一党独裁制度即开始破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国家民主化。这就将巩固国内和平,使我们党及我党所创立的军队和解放区走上合法化。这是中国民主革命一次伟大的胜利。从此中国即走上了和平民主建设的新阶段。”指示提出:“中国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目前已由武装斗争转变到非武装的群众的与议会的斗争,国内问题由政治方式来解决。党的全部工作,必须适应这一新形式。”(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62—67页。)同一天,刘少奇在延安中共干部会议上作报告,对上述指示做了进一步的解释。他认为:这次是苏美英三国、国共民盟三党、工农小资产阶级中等资产阶级三个阶级合作,使中国走上民主化道路,条件和环境比过去都好,因此中国的民主化是有希望的;我们党的全部工作要实行改组,实行转变,党要适应目前这个新的形势,从武装斗争为主转变到非武装的政治斗争;以后主要依靠群众斗争、议会斗争、合法斗争,这方面我们比国民党要好一些、熟练些;党内外许多人不相信内战可以停止,和平可以到来,因此不愿与国民党合作,不重视合法斗争,这种倾向是危险的,对今天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是不适合的(注:刘少奇:《时局问题的报告》,1946年2月1日。刘少奇的这个报告,因为是内部所做,又是口头报告,因此有些提法较之中共文件,可能更随意一些,因此以后曾在中共党内引起过一些争论。高岗曾责问这“是主席的意思吗?”彭德怀认为是“走了一点火”;刘少奇也认为“有些话讲得不妥当”(《中共党史资料》57辑,150页;《百年潮》1999年11期,43页)。“文化大革命”时期,批判刘少奇违背毛泽东指示,推行了一条“民族投降主义和阶级投降主义路线”,但是此种批判,多为适应政治需要而为,捕风捉影,不可置信。正如有的论者言,“这类内部报告,表达不周,内容疏漏,是常有的事”(参见王年一《论“和平民主新阶段”》,《历史研究》1980年2期)。)。中共指示和刘少奇报告对政协决议评价甚高,并准备力促实行,但是因为中共上下多年来已习惯于武装斗争,因此能否将中共的组织力与动员力迅速转入和平竞争轨道,是中共此时考虑的主要问题,“和平民主新阶段”的提出即基于此(注:李炳南认为,中共“自始就倾向于利用该会议以作为政治斗争工具,而对政协决议无实行的诚意”。证诸中共提出“和平民主新阶段”并曾力促实行的事实,其论显见偏颇。然其认为“部分国民党人未能完全贯彻政协五大决议”,“在策略的考量上则显得非常拙劣”,尚不失为平实之论(《政治协商会议与国共谈判》,464页)。)。

    为了促成“和平民主新阶段”的实现,中共做出了一系列部署。2月1日,周恩来会见蒋介石,转达了毛泽东军党分立、长期合作的意见,并告以毛将参加政府(注:《周恩来年谱》(修订本),658页。周恩来曾在中共政治局会议上谈到与国民党合作的具体设想:我们与国民党,准备搞几个君子协定,长期合作,不搞两党交替(执政)。长期合作的办法是:1.保持政府以外的两党协商(政协可普遍化,遇有争论即协商);2.联合选举;3.公开说明1/4否决权,备而不用;4.有效地参加政府,不仅今天,宪法实施后亦如此(《中共党史研究》1992年4期,51页)。)。次日,延安电告陈毅巩固华中现有地区,因中央机关将来可能迁淮阴办公(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人民出版社,1993年,56页。张治中于3月初随军事三人小组巡视到延安时,毛泽东曾对他说:我们将来当然要到南京去,不过听说南京热得很,我怕热,希望常住淮安,开会就到南京(《张治中回忆录》,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750页)。可见中共当时确有将中心移至苏北并参加政府之意。)。6日,中共政治局会议决定了参加国民政府和行政院成员名单,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高级领导人几全在其中(注:《周恩来年谱》(修订本),659页。中共提出八人参加国民政府,四人参加行政院,除周恩来力争行政院副院长外,还要求交通、经济两部长。周恩来解释中共之所以要求这两部,一是国防、财政、外交等重要的部国民党不会同意,二是这两个部多是和美国合作,可以使国民党放心(《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362页)。)。7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提出“我们的方针是争取蒋介石国民党继续向民主方面转变,以实现国家民主化,孤立国民党内部的反动派。我们现在应谨慎的与蒋介石、孙科、王世杰、邵力子及政学系等人合作,进行民主化工作,而反对西西复兴两系中的坚决反民主分子”。为此,“中央决定暂时与国民党成立宣传休战,停止对于国民党的宣传攻势。”(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册,72—73页。)中共在国统区的舆论喉舌《新华日报》因此连续发表社论,对国民党实行政协决议寄予希望。2月上旬的大约10天时间里,中共有关“和平民主新阶段”的指示和部署迭出,表现出对国共关系和中国发展前途前所未有的乐观。此时中共对于形势的估计,一方面是认为蒋介石处于国民党左右两派之间,将蒋定位于中派,认为经过斗争,有可能争取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民主;另一方面是对美国的作用估计过高,认为美国可能压蒋接受民主改革。然而从以后的事实看,国民党内对政协分为两派意见是确实的,但蒋并没有居其中,而是基本站在反对派一边,美国的态度亦不会离开支持国民党的基本立场(注:在马歇尔来华前,美国总统杜鲁门明确指示,即使蒋介石在建立多党政府等民主改革问题上不让步,美国仍应继续支持蒋(FRUS,1945,Vol.7,pp.767—768)。)。因此,中共当时对于形势的判断确实不无过于乐观之处。

    由于中共与国民党长期的对立,双方缺少基本的互信。因此,即使中共在政协前后一段时间里对前途较为乐观,但仍然保持着一定的警惕,尤其是对于军队整编问题相当慎重,因为军队是中共在国民党压迫下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基础,政协会后中共党内反应较为强烈的也是军队问题(注:据时人回忆,“此刻,人们的思想十分活跃,确切地说,是有点混乱,各种议论纷纷不一。人们议论最多的是军队国家化的问题;缩编我军为二十个师的问题……对此简直有点想不通,跟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时的情形颇为近似”(郑维山:《从华北到西北》,解放军出版社,1985年,15页)。)。2月2日,中共书记处会议经过讨论后认为:“政协成功很大,整个和平民主趋势是确定的。但民主化的具体过程与结果还没有看到”;民主化过程必然很慢,“还须寸土必争,针锋相对”;对整军问题要慎重,目前国家民主化的前途还不明朗,如果我们把军队交给国民党,失去对军队的控制权,“我们的发言权即降低,即成为民主同盟”,“民主化就反而没有希望”(注:《任弼时年谱》,508页。)。整军谈判开始后,马歇尔提出国共军队混编方案,引起中共的疑虑(注:2月11日,董必武和王若飞就整军谈判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意见:失掉军队就失去一切,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忘记控制在手;力争和平,避免内战,但又要有不怕内战的准备;力争全国和平民主统一是在不丧失解放区政权及军队根本上的统一;马歇尔的整军计划是在用一种新的方法来消灭我们军队;国共军队合编及分驻计划有使我们军队被化掉的危险。毛泽东批示:“此意见书所取立场及态度是正确的,因而是可以预见与预防将来之危险的”(《董必武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245页)。)。2月12日,中共中央在讨论整军方案时,决定与国民党合作,但毛泽东特别强调了中共的独立性,认为:美国和蒋介石要以全国军队统一来消灭我们,我们要统一而不被消灭;军党分立还不是最危险的,合编分驻才是最危险的;全国军队统一,原则上我们只好赞成,实行步骤要看具体情况。刘少奇认为,以军队国家化换取国家民主化的思想有危险性,国民党是不会使它的军队国家化和民主化的,在这一点上不可有幻想(注:《毛泽东年谱》下卷,56—57页;《刘少奇年谱》下卷,20页。根据政协决议军党分立、军民分治、以政治军的原则,经过谈判,2月25日国共达成了《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规定在18个月内政府军缩编为50个师,中共军缩编为10个师,合编为20个军,并规定了各军的配置地点(《新华日报》1946年2月26日)。自抗战中后期起,军队问题就一直是国共之间争执不下、最难妥协的关键问题之一。整军协议的达成是继政协决议之后,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又一大步。)。2月下旬各大城市发生反苏反共游行,中共认为这是国民党内反动派“企图撕毁停战令、政协决议与挑拨中苏、美苏邦交的法西斯阴谋充分暴露”,要求“立即发动一个宣传的反攻”,虽然中共指示此一反攻“不要一般的反对国民党、国民政府与政府军,不要反蒋”(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册,83—84页。),但也表明中共在政协闭幕之初对形势的乐观估计有了变化。国民党的举措使国共双方的怀疑和猜忌进一步加深,政协会后的和解气氛进一步被破坏。
    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使中共改变了原先对于形势的估计。3月15日,中共政治局举行会议,毛泽东认为:反苏反共反民主的反动势力是当前和今后的主要敌人;各国资产阶级分裂为反苏反共与和苏和共两大派,和苏和共派又包括资产阶级的中派和左派,蒋介石就是中派,这就产生了妥协的可能;党的路线是联合广大人民和资产阶级的中、左派,打倒资产阶级中的反革命势力。他强调“不管风浪多么大,这几条我们要把握住”,并告诫说,对反动势力“稍为平静一点就忘了。二月一日到九日就忘了,较场口事件一来就又记得了”;如果我们“觉得天下太平、四方无事,那就危险得很”(注:《毛泽东文集》4卷,96—98页。)。很明显,毛泽东的这番话可以被理解为批评中共党内在2月上旬一段时间里的和平麻痹思想。蒋介石此时虽然还被列为“中派”,但中共更强调对反动派的警惕与斗争,矛头所向不言而喻。

    国民党二中全会结束之后,其反对政协的立场已经明朗化,中共对国民党和蒋介石的态度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17日,毛泽东致电重庆中共代表团,提出“如果蒋介石坚决要修改宪法原则,我们便须考虑是否参加政府及是否参加国大问题”;同时指示,“闻二中全会决议很坏,我们应展开批评攻势,针锋相对,寸土必争。”(注:《甲乙致丙丁电》,1946年3月17日,中央档案馆藏档抄件。)18日,中共向各地负责人发出指示,通报国民党二中全会情况,认为“最近时期一切事实证明,蒋介石反苏、反共、反民主的反动方针,一时不会改变的,只有经过严重的斗争,使其知难而退,才有作某些较有利于民主的妥协之可能”。指示强调蒋介石的“反动”,意味着回复过去对他的右派定位。指示同时强调,“我们不怕分裂,不怕内战,我们在精神上必须有这种准备,才能使我们在一切问题上立于主动地位。”(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册,97—98页。)既然准备“分裂”与“内战”,则以和平与民主为重心的“和平民主新阶段”从此不再被提起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中共对国民党态度的变化很快便公之于众。3月18日,中共中央发言人发表谈话,要求“宪法原则协议,必须百分之百实现,反对有任何修改”(注:《解放日报》1946年3月19日。)。同一天,周恩来在重庆举行记者招待会,表示二中全会的结果“令人失望”,并特别强调,“亲自主持政协的蒋主席,竟使顽固派的要求得在国民党二中全会中通过,实使我们奇怪。”(注:《新华日报》1946年3月19日。)随后,中共报刊发表一系列公开批评国民党二中全会的文章,直至4月7日,《解放日报》发表《驳蒋介石》,公开批驳蒋在国民参政会的演说,并将蒋与法西斯反动派相提并论,国共关系经一度缓和又回复到过往旧态(注:《解放日报》社论一出,国民党认为是“污蔑元首”,其舆论工具亦群起而攻击中共,双方的宣传战再度激化。)。当时中国政治的特点决定了,没有国共两党的合作,中国的和平是不可能的。政协会后国内的和解气氛和社会各界对于中国民主化进程的期待,就在国民党二中全会导致的国共关系的恶化中渐趋消失,国共分裂与内战的前景再一次现实地摆在国人面前。 
     
    四 民主化进程的顿挫 
     
    政协会议之后,因为国民党的一系列举动,首先影响到国共关系,又因为国共关系而影响到政治全局,从而使国内政治环境非但没有继续保持并发展原先的和解气氛,反而趋于恶化以至倒退,根据政协决议进行的有关宪草制订、政府改组和国大召开日期的商谈很难取得各方一致接受的成果,自政协开始的民主化进程未及推进即告停顿。

    国民党修正政协决议的突破口是宪草协议。政协结束后成立了宪草审议委员会,由参加政协的五方面各出五名代表,并聘会外专家十人组成,以孙科为召集人,负责制订宪法草案,提交国大讨论。中央和地方政治体制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国民党主张修正政协宪草原则,反对责任内阁制和省自治,尤其坚持恢复有形国大;中共与民盟坚持政协宪草原则;青年党和部分无党派人士则左右摇摆(注:青年党主张有限制恢复有形国大,维持责任内阁制,取消省自治。无党派委员中,王云五等与国民党保持一致。会外专家由国民党选聘,因此多支持国民党(《五五宪草之评议》,291—307页)。)。值得注意的是,曾支持政协宪草原则的孙科,此时却以国民党内部对宪草协议反对甚烈为由主张修改,显见他已受到党内反对派的强大压力而无法坚持原有主张。

    在宪草讨论过程中,周恩来认为国民党内反对政协宪草原则呼声甚高,如果坚持原议,很有可能使政协决议的实施搁浅,因此为了争取国民党多数对于政协决议的支持,在3月15日的政协综合小组和宪草审议委员会联席会议上,中共代表团做出让步,同意无形国大改为有形国大,删去宪草原则中如立法院对行政院全体不信任时,行政院或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一条,省得制定省宪改为省自治法。周恩来希望以此种让步,表现中共对和平民主的诚意,换取国民党约束其成员不再反对政协决议,并尽速实行政府改组,使大局得以稳定(注:《周恩来年谱》(修订本),667页。这实际上反映了周恩来的谈判艺术。他曾提出:“既称和,便须有妥协,有妥协便须有价钱”:“有了定价,而他不解决,其过在彼不在我。”(《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4页))。

    然而中共的让步并未得到国民党的善意回应,此时正值国民党二中全会,中共的任何让步均有被视为软弱的可能,因此中共中央于16日和18日两次致电重庆代表团,认为:国民党想采用迂回办法首先推翻宪草原则,对此必须十分警惕;对修改宪草原则的任何主张,均必须予以痛驳,不要害怕破裂;修改宪草原则三点,我们仍深感不妥,因为这动摇了议会制、内阁制及省之自治地位,必给国民党保持独裁以极大便利,因此必须迅速加以挽救(注:《刘少奇年谱》下卷,27—29页。据梁漱溟回忆,毛泽东得知此事后说:“他们(指国民党)要制定他们所要的宪法,十个、八个,由他们自己制定去吧!必须制定共同遵守的宪法,我才接受。我只接受第十一个宪法。”(梁漱溟:《我参加国共和谈的经过》,《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增刊6辑,67页))。董必武因此在19日的宪草审议会上提出,“必须坚持政协的一切决议,目前应召开政协的综合小组讨论,保障原有政协决议不能有任何动摇。”(注:《董必武年谱》,249页。)本已达成妥协的宪草三点协议又成悬案,讨论进展甚微。最后虽整理出了一个宪法草案,但4月21日,在最后一次讨论中,中共代表李维汉声明:对小组全部工作及宪草全部条文,概采保留态度(注:《群众》14卷3期,10页。)。

    在改组政府问题上,因国共对名额分配意见不一,亦陷于僵局。中共和民盟要求在40名国府委员中合占1/3以上名额,即14名,以保证否决权,并称得到了国民党的同意。但国民党予以否认,使国府委员名额分配问题成为改组政府难产的最重要原因(注:1月27日,周恩来在中共书记处会议报告政协讨论情况时,提到国民党同意中共和民盟在改组后的政府中占有14名(《周恩来年谱》(修订本),656页),31日,周又将此事告诉了马歇尔,因此国共双方当时应对此有某种默契。中共非常看重国大与政府的否决权问题,因为只有如此,才能避免使国大和政府成为国民党的合法统治工具。)。其实根据政协决议,只有在提案涉及施政纲领变更时,才需要2/3多数通过,而提案内容是否涉及施政纲领的变更,由出席委员过半数解释之。按国民党能够掌握的委员席位,应该可以争取到过半数席位。国民党在这个问题上耿耿于怀,不过反映了对有可能影响其一党独尊地位的任何规定的神经过敏而已。

    按政协决议的程序,应该首先改组政府,议定宪法草案,再由改组后的政府召开国大,通过宪法。但由于在宪草和改组政府问题上国共意见不一,其他问题更无法列上议事日程,政协决议的实行无形停顿。而国民党此时却摆出一副急欲改组政府、召开国大的姿态,催各党派提交国府委员和国大代表名单,以对外界宣称“还政于民”,“把政府的样子弄得‘民主’一些”,“对外可以弄得到美国的大笔借款,渡过难关;对内则塞住各党派的嘴巴”,体现其执政的合法性(注:《消息半周刊》2期,3页。)。中共深明国民党之用意,不提委员及代表名单,并揭露国民党政权之独裁与不合法。3月30日,在政协综合小组会上,中共代表团声明:鉴于二中全会违反政协决议之混淆情形尚未澄清,宪草修改原则、国府委员名额等争议未决,中共目前实无提出国府委员名单之可能。4月15日,蒋介石亲自出面,召集各党政协代表座谈,要求各党提出国大代表与国府委员名单。但是国民党提出中共与民盟合占国府委员12名的方案,被中共认为“决无考虑之余地”。21日,中共代表团正式通知国民党代表:中共目前已无提出国府委员及国大代表之可能(注:《新华日报》1946年3月31日、4月23、24日。)。

    政治形势的发展,使国民党原订5月5日召开国大的计划成为不可能。在蒋介石召集国民党政协代表讨论应对方案时,孙科、王世杰、邵力子等认为,“中共等不参加国大,则召开国大徒然促成大决裂,于党于国无益,不如暂时不开会”;陈立夫等仍主张只要能拉入青年党等参加,“则即中共不来亦应开会”(注:《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6卷(上),113—114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610页。)。但此时正值国民党筹备还都,召开国大本已面临许多技术上的困难,因此蒋介石决定将国大延期,表面显示为尊重各党派意见,实际表示其以国大实现政权合法化、整合全国人心的企图失败。从此,政协综合小组会和宪草审议委员会再未举行,政协决议实际被束之高阁(注:政府改组既然难产,为改组后的政府制订的《和平建国纲领》便成了无本之木。军队问题是国共争执的关键问题之一,国共关系既已恶化,整军协定当然也无法实行。)。而国共军队已在东北发生大规模武装冲突,关内形势亦渐趋紧张,内战危机笼罩着中国大地,如何制止战争成为国人关心的最迫切问题,政协决议以及随之而来的民主化问题反倒日渐淡出国人的视线了。

    1946年早春的中国民主化进程,终在国共全面内战的枪炮声中至于终结。概而论之,政协为中国实行西方式民主政治提供的可能性实际上是当时特殊国内外环境下的特殊产物,战后国内人心望治,国际冷战将起未起,造就了政协及以其为开端的民主化进程。但是,实施政协决议的契机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环境下可谓稍纵即逝,而在政协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共曾经希望经此走上“和平民主新阶段”,但国民党囿于由一党独尊的“训政”而一党主导的“宪政”的统治理念和自身执政的既得利益,漠视此一民主化契机之不易,动摇反复,使国共两党间的疑虑一度消解后重又加深,终至政协为中国打开的民主之门重又闭上。国共两党,各有各的代表利益,由于长期对立,缺少互信,又各有武装,和平既不可行,便由局部冲突之星星之火化为全国范围燎原之内战。从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而言,引进西方民主制度的想法与实践不绝如缕,但中国从来就缺少养育这种制度的思想土壤与现实环境。政协前后的民主化进程,可以说是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中较为特殊的一次,它是在国共两党泾渭分明的政治分野以及长期武力斗争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其可行性较之以往更少,失败亦更速。正如毛泽东和周恩来说过的:“中国政治进程中的关键问题,一直是国共两党的关系问题”:“斗争的双方,在斗争的基本方针上是绝不会让步和变动的。基本方针,对蒋来说,是要用各种迂回方法消灭中共;对中共来说,是要用各种方法来实现民主,将反动阵营压下去。”(注:《同英国记者斯坦因的谈话》,1944年7月14日,《毛泽东文集》3卷,192页;《一年来的谈判及前途》,1946年12月18日,《周恩来选集》上卷,260页。)因此一言以蔽之,对于国共两党而言,政协最终不过是提供了又一个政治斗争的舞台,根本的结局仍要靠战争决定。 
     
    汪朝光:1958年生,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100006

本文链接:汪朝光:1946年早春中国民主化进程的顿挫--以政协会议及国,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在此发表评论
公法评论网作为公法学术性网站,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互动讨论,但请勿发表无聊、谩骂、攻击、侮辱性言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阅读排行
·李凡、范亚峰等:中国民主化的转型模式研讨会纪要
·范亚峰:中国民主化的转型模式
·李凡:基督教对中国政治的影响
·范亚峰:中道取势与战略选择
·政权改革与政体革命研讨会纪要
·范亚峰:维权运动与宪政转型的中道模式 ——和谐稳定模式和非常
·吴思:中国社会的血酬与潜规则
·李凡:基督教对中国民主的影响——2009年7月18日在日本庆
·余英时:戊戌政变今读
·朱毓朝:革命与改革:对社会、政治变革的研究
相关文章
·李凡、范亚峰等:中国民主化的转型模式研讨会纪要
·李凡:我国公民社会的现状
·李凡:中国民主转型的现状和阶段
·孙立平:改革进程遭遇转型逻辑
·许成钢:中国改革的动力何在?
·吴强:曼德拉的斗争诀窍—— 活得够久
·谈火生:公民社会与西班牙民主化
·聂智琪:宪制选择与巴西民主的巩固
·金雁:宗教在波兰转型中的作用
·荣剑:忘记过去就没有未来——光州纪行
公法评论网建于2000年5月26日。本网使用资料基于学术研究之目的,如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即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范亚峰信箱:gongfa2012@gmail.com.欢迎投稿,欢迎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00 - 2012 公法评论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两足行遍天地路,一肩担尽古今愁。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砥砺意志,澡雪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