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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普通美国学生笔下的中国民主与进步
来源:未发表 作者:冯川 时间:2009-01-12 点击:

两个普通美国学生笔下的中国民主与进步

 

这里推荐的是两个普通的美国学生(20出头的年纪)的普通课程论文,我把我认为比较重要的思想和结论用黑体标出来了。我这门课程主要对比梁漱溟和托克维尔的著作和思想。这些学生大多在中国学习生活了半年,时间段和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游历时间差不多长,用我们开玩笑的话说,正是观察的最佳期间,再长可能就“只缘身在此山中”了。

我经常在课堂做“民意调查”,有一次我问这十几个美国学生,你们在没到中国之前,和在中国学习了半年之后,对中国的印象有变化吗?调查的结果是绝大多数人回答说,变化非常大,中国没有他们在国内时听说的那么糟,相反有些地方比原来想的好很多。还有一次我做了一个调查,我让所有学生(包括美国学生和中国学生)一起提出并列举美国人和中国人最害怕什么,然后对所有列举出来的东西进行排序,最后大家得出结论,美国人最害怕的是政府,中国人最害怕的是乱世。当然,这里的两位作者并没有参与上述“民意调查”,但其中一位敏锐地提到了“乱世”和“治世”与民主改革的关系问题。可以说,多数美国学生(虽然都很年轻,都没有读过博士)在经过一点时间对中国的法律、历史、文化、经济和政治、国际关系进行一番全面的了解学习之后,都会认为,不能完全用简单的数学公式去对中国问题下判语,在对中国的制度和现象做“善恶”或“好坏”判语前,应当全面考虑到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我注意到了,下面第一篇文章的作者Ryan在开学初期的课堂演讲中,用了很多数据和图表试图说明中国应当立即实施西方民主制度,但是在半年之后,他的这篇文章有了一些变化,就是明显加入了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思考,更加注重中国是否可以立即实施民主制度,而不是应当。

我是搞法哲学的。在法理学中,应然和实然的区别一直是法理学导向的重要分野。自然法理论是比较典型的“应然”论,而实证主义法学和现实主义法学则是比较典型的“实然”论。英美法的现代传统中(当然也有大陆法系法学家的贡献),对“活的法律”的追求似乎是比较突出的特点。所谓“活的法律”,一般来说拒绝纯粹的、抽象的“应然”,讲求“实然”的“生长”,或者说是历史现实、社会效果和进步的结合。从这两位普通学生的文章,也可以看到这种思想的影子。很有趣的是,这两篇文章都着重提到了中国特色。

可能,美国学生们受到了我的一点影响,就是凡事都不要太轻易下结论,要多思考,用自己的头脑思考。我曾经对他们提问,中国和美国的法律制度和文化的最大区别在哪里。然后我继续说,如果你们告诉我是集权和分权、民主与专制、文明与落后,那么你们的思想就比学校门口卖煎饼的大爷高明不了多少,不是说你们地位比他高,而是说你们应该是领先的思想者,你们要有深邃的思想,能够进行建设性的引领。

我在讲完孙世刚案的案情之后,我问美国学生们,你们是不是认为中国当时的收容遣送制度非常落后非常糟糕甚至非常邪恶?他们说是的。我说不要着急,我们来做个调查。我问他们个人认为世界上最危险的城市是哪个,有的说墨西哥城,有的说芝加哥,还有好多别的国家城市,也有人说是广州。我然后问你们认为中国最危险的城市是哪个,大多数人说,是广州。我问孙志刚案发生在哪里,他们说是广州。然后我列举了广州治安的种种事例和数据,以及治安状况与流动人口的关联性。然后问他们,这个收容遣送制度是不是全部都是邪恶的,是不是完全没有用处?是不是政府设计出来残害百姓的?他们说我们理解了。我说我不是认为收容遣送制度是正义善良的,而是希望你们知道,任何一个制度和现象背后都有理由,都有历史和现实的因素,都有不得已的原因,都有值得深入思考而不是简单谩骂的渊源和线索,甚至有需要宽恕的空间。

我们在讨论孙志刚案后还有一个结论,就是看起来非常棘手非常难以处理的社会矛盾,看起来根深蒂固无法立即改革的制度,有时候改变就改变了,完全没有当初预料的一团糟的情况出现。

我在讲完孙志刚案后问学生,不管是否令人十分满意,同意中国的法制状况在进步的请举手,他们全部举起了手。然后我让他们列举中国法制的推动力的社会要素,他们列举了几个:新闻媒体、法律人、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百姓。我说你们认为共产党和政府也是法制的推动力量?他们说是的,虽然并不一定一直都是主动的。说实话,当美国学生们列举了上述四个法制进步的推动要素时,我自己都被深深地感动了。为什么感动不想多说,用“共同”两个字概括吧。可能只有当这些力量往一处用力时,中国的法治才能现实地前进。如果南辕北辙,那么法治这个东西,就可能被“车裂”。

    我曾经给另外一个美国班办过一个辩论赛,辩论对手是中国某著名大学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们,辩论题目是“中国是否应当立即实现司法独立”。在预先讨论辩论题目的时候,中国的学生们很诧异地说,这个题目需要辩论吗?这不是毋庸置疑的吗?反倒是一帮美国学生说,no, no, 这个问题不是象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的,我们必须用一点历史和现实的眼光,一点全面客观的眼光来分析这个问题,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最后,很多中国学生选择正方,不少美国学生选择反方。

就下面两篇文章而言,需要说明的是,美国学生一般不会为了迎合我的学术偏好而故意写我喜欢的思想和理论,他们有着很固执的意识形态偏好而且非常自豪,而且只要是自认为还能独立思考的学生,都不屑于简单接受老师的说教,我相信这是他们真实的思想。(冯川)

 

 

中国的民主改革

Ryan Rutkowski

 

民主文化与民主机构是民主国家的基本条件。自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主文化作为中国民主改革的基础不断的发展。中国为了成为一个民主国家需要先发挥民主文化,之后再建立支持此文化的民主机构。虽然中国早就在中华民国时代已经出现一种民主文化的倾向,但是该民主文化在改革开放后才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迄今为止,即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体系是一党统治,中国社会仍在逐渐民主化。然而,由于对社会不稳定和传统“乱世”的担忧,中国民主改革还没有完成,但中国的持续发展将引起民主文化与民主机构的发展并最终帮助中国实现民主改革。

 

中国民主文化的崛起

 

中国民主文化的发展与成立民主国家有直接密切的关系。在20世纪,托维克尔认为民主文化是人类发展方向。他说“在历史前后都是人间的平等化…因此,阻碍民主化就像打击上帝一样难,国家并不得已如此改变 (Tocqueville 12)。”当时,托维克尔相信全世界民主化的必然性,因为欧洲的工业革命已经引起欧洲的民主革命。欧洲工业革命使商人阶级取代特权阶级并最终导致贵族统治体系逐渐消灭,国家实现民主化。托维克尔发现,“一旦普通公民有土地许可权,普通公民的资产和权力扩大,引起人间平等化。 (Tocqueville 12).”由此看出,一个国家的发展与民主文化有直接密切的关系。

 

然而在中华民国时期,由于缺少民主文化,中国第一次民主改革失败。在20世纪初,多数中国政治家认为民主具有“建立现代富强国家和实现全国统一的作用.[1]比如说,孙中山进行民主改革并提倡“民族主义,民主主义,民生主义”的口号。然而,中华民国时期的民主改革最终失败。“到 1915年,国会不仅缺少政治力量,并且忽视人民权利,它并非代表中国人民,而只是军阀的工具。”[2]梁漱溟强调西方的力量是来自他们的文化,而不是政治体系,科技,教育等等其他因素。

 

梁漱溟说“他们全然没有留意此点,以为西洋这写东西好像一个瓜,我们仅将瓜蔓截断,就可以搬过来 (梁漱溟 9).”这说明中国早期的改革失败是因为他们仅照猫画虎地模仿西方体系,而不是西方文化。梁漱溟认为中国必须意识到西方与中国的文化存有差距,并在解决差距的情况下进行改革。比如说,“他们的意思要想将种种枝叶抛开直接了当去求最后的根本。所谓根本就是整个的西方文化 ---是整个文化不相同的问题”(梁漱溟10),梁漱溟认为中国没有西方发达的主要原因是两个地方的文化差距。由此看出,”中西人的社会环境完全不同”(梁漱溟309)

 

由于中国传统社会构造,中国公民与政府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无法接受西方民主。众所周知,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有很大的差别。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个人为了适应社会制度应该修身,而不是改变该社会制度。比如,“西洋近代的民主,是人人向外用力,两力相遇得其均衡之结果。在人人向力用力的中国,无论如何产生不出来者结果的” (梁漱溟 315)。于是,中国传统文化缺少西方民主文化的基本特点——团体生活。梁漱溟说,“中国之伦理只看见此 ‐‐人与彼一人之相互关系,而忽视社会与个人相互间的关系。这是由于它缺乏剧团生活,势不可免之缺点。”由此看出,“中国人虽不反民主,却是反团体…反民主固就没有民主;反团体亦就没有民主。”(梁漱溟 308-309).这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社会与人之间的关系,可见中国不会有团体生活。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传统文化发生变化,这就使得该国民主文化发展起来。如今,中国成为一种唯物主义占据主导地位并竞争激烈的资本主义社会。本来,梁漱溟说“中国人的思想是安分,知足,寡欲,摄生,而绝没有提倡要求物质享乐的(梁漱溟 42)。”然而,他所说的这种文化已经不复存在了。中国大部分的年轻人追求物质享受,买房子,买车,与友人出外旅游。此外,中国政府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导致中国人以消费为导向的倾向扩大。本来,梁漱溟说“中国所以总不能进一步到资本主义社会,并不是受了封建社会的桎梏;实实在在就为中国这种遗产制度,把财产分割零碎,经济力量不得集中之故”(梁漱溟 115),但是,中国目前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这就使得财产不会发生分割并使经济实力扩大。

 

目前中国人的公民社会也越来越具有活力,因此更多的中国公民开始关心社会责任。本来,梁漱溟说“中国人在意识上,早符合于民主;要扑充建立民主政制,却须联系组织团体,养成团体生活的习惯,使其意识上的民主得以实现。”(梁漱溟 311)与传统中国文化相反,现代中国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愈加密切,并出现了团体生活。首先,中国民间组织越来越多。根据最近的统计,“中国在各个省,镇,县都有超过200,000的利益团体和职业协会,以及1,800的全国团体。”[3]其次,中国政府强调中国人的社会责任。比如说,中国在举办2008年奥运会之前,政府就开始在各个城市进行文明社会运动以让普通老百姓保持社会秩序,这也同时说明政府开始强调人与社会间关系的重要性。最后,五四运动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成立后中国的爱国主义越来越浓烈。比如说,2008年奥运会前中国人因为不满意法国总统和法国人民对西藏事件的态度,在中国各个家乐福超市进行抗议活动。中国人爱国主义的情绪说明普通老百姓已经很重视国家事情,而不只是他们个人的事。因此,中国目前的团体生活的出现,就说明中国已经开始具有民主文化,这就使得建立民主政治成为可能。

 

中国如何建立民主机构

 

中国不是民主国家的主要原因是它缺少民主机构。民主国家为了维持和培养民主文化必须建立民主机构。托维克尔对美国民主社会的分析显示,美国民主有三个因素:联邦政府形式,社会组织,和法律体系。首先,“联邦政府形式使联盟国家既具有大国的力量又同时具有小国的安全(Tocqueville 287).”美国联邦政体通过非中央行政以维持地方政府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使公民“关心国家的事情就像他们自己的事情一样多(Tocqueville 95).”其次,社会组织不仅是民主文化的根源,它还有助于维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托维克尔说“人民的力量依赖于地方组织。地方组织与自由的关系如同学校与科学的关系一样密切。地方组织能够让人民实现自由,并且训练他们怎样使用这一自由权利(Tocqueville 63).”这说明地方组织是民主的根源。最后,托维克尔强调法律体系保护民主原则的作用。他说,“律师最喜欢秩序,并且权威是秩序最好的保证。此外,大家不要忘记,虽然他们关心自由,但一般来说他们还是认为合法性更重要。因此,他们对武断性的担忧比专制多 (Tocqueville 266).”因此,有效的法律体系有助于维持和调整民主社会。

 

由于中国传统政治机构的影响,中国近代尝试建立西方民主机构并没有成功。首先,中国传统政治制度是自上而下的。梁漱溟说 “在传统思想中,是要以统治者所握有之权利依从于士人所代表之理性的 ”(梁漱溟 128)。由此看出,在中国传统政治体系中,地方政府需要模仿中央政府而不是中央政府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其次,由于中国“天下观”,中国传统社会缺少社会组织。梁漱溟表示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 (梁漱溟130)。”中国天下观使得中国政府以德执政,提供百姓所需以安顺百姓,而百姓保证只要政府实践承诺,他们就不会干预政府的事情。因此,中国普通老百姓都是受到中央政府的命令,而不会发出自己的意见。最后,中国在传统社会中法律体系的作用也不是很重要,因为社会构造能解决人与人间的冲突。比如说,“个人间有矛盾冲突,局外之第三者既多,斯环绕而调解之力自大。集团间有矛盾冲突,其局外调解力便远不能相比(梁漱溟 124)。”

 

目前中国政府已经改变传统政治制度,并且开始进行建立民主机构的试验。首先,虽然中国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仍然是自上而下的,但是中央政府会采纳地方政府进行民主试验的结果。比如说,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开始举办农村选举。1987年《农村委员会组织法》让农民投票选农村委员会.[4]这种选举说明中国政府已经在考虑民主机构的发展。其次,中国社会组织也在不断发展。根据最近的统计,2007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38.7万个,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456.9万人,收入合计1343.6亿元,比上年增长111.3%。[5]最后,中国的法律制度也在迅速发展。2005年,中国已经建立3,000初级法庭,颁布400多法规,雇佣200,000法官,以及120,000多律师。[6]因此,现代中国的政治机构已经改变了传统的政治机构的理念,并且努力向民主机构的方向靠拢。

 

虽然中国民主文化在迅速发展,但中国政府实现民主机构的进程仍然较为缓慢,这是由于中央政府对民主社会的担忧。一直以来,中国文化非常关心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在古代中国政治稳定依赖于社会秩序。比如说,“天子便碍了庶人的事,庶人亦碍了天子的事,种种方面互相妨碍。于是社会构造失其妙用,关系破裂,就成了乱世。此乱世,迫害杂来,纷扰骚乱,不同于阶级革命有其一定之要求方向,及其划然之壁垒分别(梁漱溟 130)。”中国对“乱世”和政治不稳定的担忧阻碍了民主机构的发展。另外,中国政府对民主社会可能引起多数民族专制的隐患表示担忧。比如说,托克维尔就曾担心并害怕民主社会的倾向,“当权力集中于任何一个地方,无论是人民还是国王,民主主义还是贵族主义,君主政治还是共和国,都是专制的根源。(Tocqueville 252)”对拥有多数少数民族的中国而言,这种多数人的专制不符合中国历来所强调的社会稳定,因为少数民族在追求自由的同时可能会与多数民族发生冲突。孙中山先生表示“中国人以前不是没有自由,而是自由太多,”这说明中国民主社会在多数人的专制下反而有缩小自由的可能性。[7]因此,中国在建立民主机构必须关心社会稳定和治世的问题。

 

结尾:中国民主改革该维持逐渐发展的过程

 

中国已经开始走上建立民主国家的道路。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与政治改革,中国文化与过去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今,中国社会的民主文化不断的扩大,普通老百姓也开始关心国家和社会的方向。虽然中国民主文化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但是它还缺少民主机构的支持。而这些民主机构将随着中国持续政治和经济改革而慢慢发展起来。然而,中国政府必须继续维持“摸着石头过河”的观念进行民主改革以维持社会稳定,从而避免“乱世”和多数人专制的倾向。即使中国将成为民主国家,这种民主也不会与西方完全相同,因为中国任何民主机构的出现将包含中国文化特色。最后,尽管中国目前仍然由于民主社会可能带来负面影响的担忧而没有推动民主改革的迅速发展,但是中国还将逐渐走向民主国家。

 

 

 

追求进步

社会沿革的认识论分析

 

Lisa Moore

 

变化归变化,并不是指进步。变化需要科学,进步需要伦理。

变化是不可否认的,进步仍是需要争论的。

罗素*伯特兰

 

 

 

所谓进步是一个不停的变化,而跨国家的社会文化过程与主体文化是分不开的。 笔者通过具体分析中国和美国的社会结构,说明在意识形态、历史、与社会这些层面上社会结构是如何影响个人与集体的。目标是尽管在每一个社会中与进步相关的道德与成份本质上有区别,但二者间相同的部分仍可能会创造一个使得社会进步的跨文化的范式。通过比较法国历史学家托维尔克所著的《美国民主》和中国哲学家梁漱溟的一些选录,进步的定义仍依赖于有争议的解释、语言和不同原则。在社会约束中他们找出一些独特方法来阐述他们的论点,但每个作家给进步都留有回旋余地。可以看出,这一比较在文化框架下创造出了一个独特的方法来研究进步。这篇文章分析了每个作家关于对进步的支持、进步的轨迹、进步的推进力的思想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意义。值得注意的是本文不会从一个整体概念着手讨论进步,而是通过分析两个特殊的社会以及他们历史、文化背景以便更全方位的理解进步。希望这一分析能够在社会的演进中为集体和个人打开视角并且通过揭示作家自身的局限来说明他们的力量结合在一起仍然是促进社会变化和进步的催化剂。

。。。。。。

他认为这以上的进步应该有这样的过程:

现在最不了的事大家缺乏公共意识;要社会大家有公共意识,须先在一地方上开出大家的公共意识(从小范围地方自治入手)。再有一层,便是做事不要有求急效的心,急着要有成绩,返回成绩毫无。人能常常看见他人的长处,而动佩服之心,自己就会常常想常进里去。(360

所以他提出的进步一方面需要有计较的态度,但在人与人的关系间应该多保持人情,重视别人不重视自己的概念。 总体来说,梁漱溟想法是对立的统一,既同又异,推动事物不断发展变化因为尽管梁氏自己的文化背景局限性使得他无法将这些因素融合起来。通过这种方式的陈述,他允许其他可能性的存在。

若把梁漱溟和托维尔克放在一个较大范围的语境,他们的意义会更清楚尤其是在哲学方面。 对于找出真理和错误之间的关系,梁漱溟说:

我说每种学说都有它的偏处,并不是说没有最后的结论。凡学问家都是搜集各种偏,而热泪心理都是要求统一……最有学问的人,就是最能了解错误来的人能包括种种见解的人所以说真理是通天下之见,是一切对火一切错误的总汇(361)。

以上所引用的是笔者论点的核心部分。 就是说,真理可以变成利用权力把未知事物转变为已知事物的教育工具;然而,在内在结构中,因为是它一个绝对词语,所以也有一定的限制、范围、并最终变为内在价值观。但如果把真理变为复数,就能提供多种答案来回答同样的未知且无法反驳的问题。当然这些答案有时互相矛盾或与其他答案平行,但不管怎样,从这种多元化来看更容易理解其他真理。个人认为把两个看起来不一样的思想放在一起然后找出来他们相同看法是一种发掘进步的更大框架的方法。 

如此,通过比较托克维尔和梁漱溟,有两个重要的发现:其一,假设作家打算与他们读者之间的产生互动行为并进行交流,观众怎么察觉,以及作家如何再现其原本的用意。其二,没有提出确定的结论,反而是在不断的使进步语境化和再语境化。譬如,在一个语境中,物质主义和民主主义都是社会进步的积极因素;而另一语境中,这些要素和进步有矛盾;甚至在第三个语境中他们甚至与进步无法融合。因而,它们可以矛盾的存在,对社会的进步既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在比较托尔维克与梁漱溟关于进步的不同意见的过程中,与其他研究跨文化分析结构的方式不同,我试图向读者表达进步本身是有留有空间和具有灵活性的,而其他的分类则不具有这样的特性;此外,真理是建立在一定的情形之下,而不是在抽象的范畴之内。通过分析社会进步的方方面面与同时只研究两个特殊社会和它们特定的习惯风俗与文化方式,读者可以开始了解进步的文化意义——知识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当它遇到另一个相反的文化,文化的意义是如何反映出来并通过交流而获得改变的。

因此,从这两个完全不一样的角度的分析可以清楚的阐述进步在一个复杂且模糊的情境下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以及在各自的文化中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这同样阐述了一个世界观,变化和彼此间的联系是连续的,跨国的,并且与他们主流的社会意识形态相融合而同时又有超越的。梁漱溟创造对立的统一,他关于进步的思想有同有异,因此推动了社会的变化和发展。托克维尔认为进步的要素就是平衡,当平衡发生在自由与平等、政府与国民的势力、道德与富有的追求之间之时,就是进步最有效果之时。 笔者希望这篇文能表示一个转折点,从把进步当作一种单一的实体转到一个多样的现象,以及某种行动或某种思想能够推动社会进步。更恰当的说,当进步在提供一个如何接近跨文化潮流中的进步的框架时,应当是临时的,具有文化特性的概念。

至于利用这个定义来分析中国和美国进步的方向,我只能回应托维尔克含糊,心酸的疑问,如同他对进步的定义,留有很大空间的解释并让进步这个词继续演变:那我们去哪里?谁也都不知道。因为没有比较的条件……所以现在重要的成就是无法预测未来的情况的。(12

 



[1] Ogden, Suzanne. Inklings of Democracy in China. Harvard,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2. 63

[2] Ogden, Suzanne. Inklings of Democracy in China. Harvard,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2. 68

[3] Ogden, Suzanne. Inklings of Democracy in China. Harvard,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2. 265

[4] Ogden, Suzanne. Inklings of Democracy in China. Harvard,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2. 188

[5] 中国网 ,2008年中国民政事业发展报告》,《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2008-09-1

[6] Cohen,A.Jerome《人民日报》,Chinas Legal System in Transition, July 26, 2005. http://english.peopledaily.com.cn/200508/15/eng20050815_202556.html

[7] Zhao, Suisheng. China and Democracy: The Prospect for a Democratic China. NY, Routledge. 2000.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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