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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科夫教授:《联邦党人文集》中的战争与和平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12-02 点击:
(原文题目为“War and Peace in The Federalist”,载The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er, Vol.19, Spring,1990, 87-106。译文全文载《法意》第一辑)
 
      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对战争与和平的思考是支撑联邦宪法之论据的首要因素,并且此书更为一般和持续的努力是为了型塑美利坚民族的政治信条。这些思考构成了此书的第一批论据,即联邦之必要在于抵抗外来威胁和维持我们自身之间的和平(《联邦党人文集》第3-8篇)。在关键之处,对战争与和平的思考还成了支持联邦之商业效用的论据,而且完全地渗透于对《邦联条例》的谴责之中(《联邦党人文集》第15-22篇)。在探讨政府至少要和所提议的政府一样具有活力的必要性时(第23-26篇),在思考赋予政府的总体权力时(第41-46篇),对战争与和平的思考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些思考不仅主导着《联邦党人文集》专门探讨联邦以及保存和完善联邦所需努力的第一部分,而且在接下来审视政府结构的时候它们又再次出现。对战争与和平的思考有助于解释参议院(第62-64篇)、总统(尤其是第70、72、74、75篇)和司法机关(第80和83篇)的功效。
     《联邦党人文集》对战争与和平最为广泛和详细的讨论(就像对党争和商业的探讨一样)位于此著作的第一部分(这部分关于联邦的功效),而不是属于明确讨论宪法的内容的某一部分。普布利乌斯的论证没有选择以在邦联和联邦之间究竟作何选择的直接争议开始,而是选择以联邦效用的一般基础开始。然而,他没有仅仅以详述共同的意见来讨好他的听众。美国人民已经对联邦的效用持有很高的评价(这一点在第1篇,第2篇和第3篇中得到了强调),但是《联邦党人文集》的第一部分却致力于教诲人民加入联邦的独特的,甚至是新颖的理由,这些理由不仅加强了人民对联邦分裂者之论据的反对,而且使他们准备着接受联邦宪法而不是邦联条例(联邦能有效解决在第10篇中所述的党争问题,这一点已经获得了最为广泛的承认)。支持联邦的论据无论如何也是支持选择联邦宪法而非选择邦联条例的论据,因为邦联是一种较次的联邦,一种较不完美的联邦。联邦是最好的抵抗外来战争的保证,杰伊对此的思考被表述为对公众意见的一种辩护,公众不仅赞同联邦,而且赞同“一个被授予足够权力来达到所有一般性和全国性目的的联邦政府”或者“一个处于有效的全国政府之下的和谐联邦,”而所有这些表述都明确指向联邦宪法的联邦而不是指向邦联条例的联邦(第3篇)。
      支持联邦效用的论据给出的在联邦宪法和邦联条例(或者是任何其他的政府)之间做出选择的所有标准中的第一条是:能够保有和平(第3-8篇),破除激烈的党争(第9-10篇),以及促进商业的繁荣(第11篇),收入的增加(第12篇)和经济的发展(第12篇)。
      保有和平在文本上的优先性似乎反映了它在政治上的优先性。汉密尔顿宣称道:“不受外来威胁,是治国最有力的指导者” (第8篇)。
      然而,作为一个整体,《联邦党人文集》对此种优先性的观点并非一直都很明确。杰伊在第3篇中作了一个明显的平行论述:“在一个明智而自由的人民认为必须注意的许多事物当中,为自己提供安全看来是首要的事情。”然而,安全的含义确实非常的宽泛,正如他马上强调:“人民的安全无疑是同各种情况和需要考虑的事实有关,因而给予那些希望正确而全面地说明它的人以很大的自由。”他明确表示在从第3篇到第5篇之中他对安全的考虑是把它“作为同确保和平与安定有关的东西……防御外国军队和势力的危险,”但是安全也包括确保和平“免于诸如因国内的原由而产生的危险”(这种保证汉密尔顿和麦迪逊在第6篇到第10篇中给予了考虑)以及其他没有被具体规定的含义。在这些含义当中,首要的可能是人民免于政府压迫之自由的安全(第53篇末尾),“安全”的这种含义被《独立宣言》援引来证明人民有权废除或者改变他们的政府,对此麦迪逊曾在第40篇中提醒我们注意。杰伊在第3篇中解释道,他认为免于外来危险的安全先于免于国内危险的安全,因为外来危险“在顺序上先出现,”大概它也具有某种政治上的优先性,但是这不足以澄清这种含义是否优先于所有其他的安全的含义(比如保存自由)还是仅仅优先于威胁和平的国内危险。
      在第41篇中麦迪逊只是说道:“防御外来威胁是文明社会的原始的目标之一。”然而,在那里他确实将防御外来威胁列为诸多目标中的第一个,他用这些目标来划分联邦政府的诸多权力,这正如在汉密尔顿第23篇中将共同防御列为联邦需要应对的主要目标中的第一个。在这方面,他们不同于联邦宪法本身,在宪法中军事权力仅仅被安排在其他大部分权力之后的第3条第8款,而且在宪法的序言中只在叙述了要建立一个更完美的联邦,建立正义,以及确保和平之后才提及要将共同防御列在众目标中。然而,在联邦及其政府诸目标中的优先性并不简单地等同于政治上的优先性。一如麦迪逊在第45篇中解释道:
      新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很少而且有明确的规定。各州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很多但没有明确的规定。前者行使的对象主要是对外方面的,如战争、和平、谈判和外贸;征税权多半与最后一项有关。保留给各州的权力,将按一般的办事程序扩充到同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以及州的治安、改良和繁荣等方面有关的一切对象上。
      甚至在第8篇中汉密尔顿的主张,即对自由的热爱将最终让位于防御外来危险的安全需要,都不幸地是一种预言性的,而非描述性的陈述。正如他告诉纽约批准大会,“不管我们的国家如何的虚弱,我希望我们永远也不要牺牲我们的自由。”
      尽管《联邦党人文集》小心翼翼地对待防御外来危险的政治优先性,我们仍然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特别与反联邦党人的沉默和不予理睬相反,此书的结构、重点和论证都在鼓励美国人民当涉及保存联邦并建立它的政府时要首先思考外来危险的问题。
      一、在战争与和平中建立和完善联邦(第2篇)
      杰伊在第2篇中对战争与和平所作的评论,以及先前对联邦所作的赞颂点明了他在第3到5篇中对联邦作为防御外来危险之壁垒的效用所作的审察。杰伊对美国的神圣联系和人民的团结表达了欣慰之情。美国人民乃是一个语言相同、宗教信仰相同,隶属于同样的政府原则、风俗习惯非常相似的民族,他归纳道:“他们用自己共同的计划、军队和努力,在一次长期的流血战争中并肩作战,光荣地建立了全体的自由和独立。”当美国诞生之时,似乎正是上帝安排美国人民继承美国,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独立革命中他们变成了“被最坚韧的纽带联合在一起的同胞”。甚至美国建立自由和独立的高贵性可能至少部分来自于它是在战火中取得的。
      创造和平和努力抗战在和平缔造者叙述美国统一的发展时引人注目:“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创造过和平,也打过仗;作为一个国家,我们消灭了共同的敌人;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同外国结成联盟,签订条约、合同和公约。”然而,他的重点和情感激昂的语调似乎又在专注于对战争的共同经历。
      就关于这段时期战争对美国政治发展的影响的观点而言,杰伊更为私人化的表达更加丰富了对战争与和平的描述。在担任外交部长时,杰伊不得不向国会议长报告阿尔及尔已经向联邦宣战的消息,他写道:
      这场战争并没有作为一种巨大的恶而使我震惊。在国外我们越被残酷的对待,在国内我们就能越发统一和团结。除此之外,如果战争能变为海员的摇篮,并为建立一只强大的海军打下基础的话,最终会证明战争有益而非有害……在我看来,如下这点可以得到证明,当我们专注于大海时,每次海战,不管多长,都没有给我们以致命的损害,而是给我们以根本的好处。
      第二天在致约翰•亚当斯的信中,就阿尔及尔宣战一事杰伊写道:“如果我们恰当行动,我就不会为此感到非常的遗憾”而且在他看来此次战争也“有利于将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于一个联邦体系之内”。 因此独立战争并不必然是可以有助于美国统一的最后战争。
      在《联邦党人文集》第2篇中,通过提及联邦的战争起源不仅强调了大众对联邦的感情,而且解释了邦联条例的不完善和提出了联邦宪法的优越性。美国人民第一次组建联邦“是在居民们正被烈火燃烧的时候,是在许多同胞正在流血的时候,是战争和破坏正在进行、无暇在为自由人民组织明智而正常的政府以前须进行冷静地探索和成熟地思考的时候。”相反,组成费城会议的那些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在如此严峻的考验中脱颖而出,他们有能力“在平静的和平时期,头脑里不思考其他问题”的情况下成熟地思考。战争是美国统一、自由以及和平的一个母本,但这只是建立了不完善的联邦;要构建一个更为完善的联邦,和平必不可少。因此即使未来的战争可以被援引来进一步团结人民和提高人民对联邦的认识,战争也要被很好地避免,其目的不仅是为了阻止流血牺牲和人民解体,而且也为了给冷静思考进一步完善联邦或者甚至是在新的境况中保存它留有余地。
       译者 胡兴建
 
 
 
出处:西南政法法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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