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林国基:霍布斯与《约伯书》

 

 

 

 

 

  

  

    如果在宇宙论层面上缺乏拥有绝对权能的创世传统,在政治上就先天性地缺乏正确理解的名副其实的主权传统;如果上帝创世后不是凭借言辞向世人显现自身,宇宙秩序就不会有正义性可言,人类将始终在强力和运气(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的圆圈中打转转,在政治上也就无法可持续地发展。

  

  ——林国基

  

  

  

    霍布斯认为,在政治事务中,“任何东西所付出的代价都不像我们西方世界学习希腊和拉丁文著述所付出的代价那样大”。他的立法原型是犹太教,尤其是旧约中的《约伯书》。

  

    霍布斯天才地拓展了《约伯书》中唯一深刻且关键的主题,即主权和正义的问题。在霍布斯对现代人所作的政治教育和启蒙中,犹太一神教的创世论传统和约法传统是他唯一借重和依赖的资源,而这一切都隐藏在《约伯书》这本奇怪的经文中。

  

    霍布斯在论证主权者的绝对权力时,正是借助所谓的“约伯问题”即“为什么恶人往往得福而好人反倒遭祸”这一问题进行论证和发挥的。他认为,“这一问题是由上帝自己决定的;其理由不是根据约伯的罪,而是根据自己的权力提出的。因为当约伯的朋友把他受苦的理由都归之于他的罪、而他却为自己辩护说他知道自己无罪时,上帝便亲自来答复这一点,并以‘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哪里呢?’等等的话来解释他根据自己的权力使约伯受苦的理由”。

  

    然而,上帝的主权固然来自其创世的奇迹或强力,属火,但真正使约伯同意成为其臣民的,乃是上帝在旋风中的显现这一形式及其言辞(属气)的说服力。也就是说,因为他看到了主权者的显现,也听到了主权者的话语,约伯对上帝的主权才表示了真正的同意和服从,主权者与其臣民之间一度遭受毁坏的契约才得以恢复和修补,约伯终于从不受主权者护佑、单纯由强力主宰的自然状态中摆脱出来,重新成为上帝的选民,世界恢复了和谐有序的状态。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约伯书》体现了犹太教的选民传统,而这正是霍布斯的利维坦的立法原型。在犹太教中,以色列人之所以被称为上帝的选民,其真正涵义乃是:宇宙固然是作为主权者的上帝凭借强力创造的,但他与以色列人却是处于一种特殊的约法关系之中,凭借言辞来治理,正如上帝在约伯及其安慰者们面前显现并讲话一样,这就是霍布斯所说按约统治的“特殊的上帝国”,他用海洋怪兽利维坦来象征;与此相反,上帝与其他民族则完全处于一种由运气和强力主宰的关系之中,这也就是霍布斯所说的以力统治的“自然的上帝国”,他用陆地怪兽比希莫特来象征。

  

    在霍布斯那里,他用比希莫特象征陆地政体,用利维坦象征海洋政体;利维坦得到了褒扬,比希莫特受到了贬低。霍布斯没有明确告诉我们比希莫特究竟是人的造物还是神的造物,然就其单纯受自然法而非合法主权者的言辞和命令(属气)的统治而言,它似乎是神的作品,还没有打上人的意志和智慧的烙印。这种政体完全笼罩在晦暗不明的神意的主宰下,遭受着“运气和强力”的随意摆布,时刻面临着自然状态即战争状态的威胁。在这个完全受自然法宰制的“自然的上帝国”里,缺乏真正的主权者,既听不到来自主权者的创世命令,也看不到主权者的显现。

  

    其结果是,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始终处于你死我活的战争状态及其威胁中。反观利维坦,霍布斯很明确地告诉我们,它是人模仿上帝创世的属人的创世杰作,或者说是人的“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的政治体。它之所以叫“特殊的上帝国”,固然是以力取得的国家,但却是按约治理的政治国家,而不是以力取得、以力统治的国家。

  

    因此,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霍布斯的利维坦的立法原型来自犹太教的选民传统,具体说来它有两个要素组成:创世(暴力,属火)论传统以及约法(言辞,属气)传统。单就创世论而言,其政治涵义乃是,作为主权者的创世者对其创造物(主要是土地以及由土造成的人)拥有绝对的垄断权,能够对任何违反主权者的命令也就是正义秩序的造物施加身体性的或物质性的痛苦或剥夺,其潜在的政治旨趣是反对贵族势力对于最高主权的掣肘。在异教的多神论宇宙中,宇宙中充斥着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神灵,它们各自瓜分和垄断了宇宙中的某一部分,如天神、海神、山神、河神、地神、湖神、森林神,等等。

  

    在这种宇宙中,鬼魅丛生,群魔乱舞,主权荡然无存。更要命的是,由于这些大大小小的封建性的贵族神灵们是一些没有身体的存在,缺乏感受痛苦的能力,根本无法感受来自主权者的可能的惩罚,因此能够成功地逃脱主权者的权力。反观以犹太教为代表的古代东方的一神论的创世传统,除了主权者上帝,其他造物都是物质性的,它(他、她)们的身体可以被主权者剥夺,也能够感受到来自主权权力施加的痛苦,或者说能够执行正义,宇宙中不存在任何企图自成一统、法外开恩的精灵和鬼魅。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一神论传统是一种最为彻底的无神论或者说唯物主义传统,它本质上是一种反贵族的宇宙论传统,从而是一种有益于民主事业的传统。

  

    如果在宇宙论层面上缺乏拥有绝对权能的创世传统,在政治上就先天性地缺乏正确理解的名副其实的主权传统;如果上帝创世后不是凭借言辞向世人显现自身,宇宙秩序就不会有正义性可言,人类将始终在强力和运气(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的圆圈中打转转,在政治上也就无法可持续地发展。如果说奥古斯丁在其《上帝城》中不遗余力地贬斥了希腊和罗马神话中枝蔓丛生、混乱不堪、受暴力支配的贵族性神谱,那么霍布斯在其《利维坦》中则以颇为厌恶的口吻贬斥了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曾经俘获了人类数千年的政体循环表,本质上它只是贵族们“乱纷纷你方唱罢我登台”的权力游戏和暴力循环。在这种传统中,至高无上的绝对主权观念始终缺位,统治者的权力也无法直达公民个体。

  

  

   原载《法制日报周末》 200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