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评论网:中华政制之道网站首页 |公法新闻 | 公法专题 | 公法评论 | 公法时评 | 公法史论 | 西语资源

公法时评 | 公法文献 | 资料下载 | 西语资源 | 公法书目 | 学人文集 | 公法论坛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您现在的位置 : 主页 > 公法专题 > 维权运动专题 > 文章正文
范亚峰:维权政治与宗教自由——民权论之九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11-19 点击:

维权运动自2000年以来酝酿,至2003年蔚然成风,06年以来已处于迅速扩展的社会化阶段。维权运动内部存在巨大的复杂性,维权运动充满张力的实践力量结构和理论结构使其可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偶然性变化。维权运动既是左,也是右;既是上层,也是下层;既是体制内,也是体制外;既是非政治的法律化,也是法律的政治化;既是政权改革,也是政体革命;既是城市,也是乡村;既是国内,也是国外,既是内政,也是外交;既是民权的诉求,也整合了民族复兴与改善民生的愿望;既是精英运动,也是大众参与和决策;既是法治、宪政的建设,也是民主、共和的推进。
维权运动不限于法律行动,而是法律政治化与政治法律化复杂互动的民间法治运动,和民主运动,从而可以概括为维权政治。需要注意的是,维权实践中现实法律维权的去政治化操作没有影响到维权的政治之维,维权的政治性乃基于正义的众人之事的政治观。维权政治是继20世纪80年代的广场政治,和90年代的地下政治,在00年代崛起的新模式,其基本特征包括互动网络政治、爱与正义的政治、司法中心的政治、秉承自由传统的政治、护宪和立宪的政治等。
维权政治作为立宪政治是原则的政治,是建立元规则的政治和生成原则的政治。维护宗教自由、保证基本人权则是维权政治之内容的核心。基督教家庭教会等信仰群体依法维权,利用互联网和媒体予以放大,由此互联网、政法系、家庭教会、媒体四个系统相互参照、相互指涉、相互作用,推进中道系统之自由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和新的精神意义系统的生成、操作的充实(宗教自由)、经济资源的改善、人脉积累和人才培养、社团的推进(在组织资源方面政法系与家庭教会相互促进),在此过程中可见新文化建设与新政体建设、民主化过程与新主流信仰生成之间的良性互动。其中,民主化与基督化的关系相当复杂。中国社会的精神信仰危机,和公共治理危机,引发了新文化建设和新政体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基督徒的信仰则为中国人带来了精神自由的新传统。在中国民主化进程中,自由精神的创造力在于能否巧妙编辑中国社会的各种自由元素,使民间系统更快生成,使公民政体更快演进,从而降低中国民主化转型的成本。
当局进入00年代后对于宗教自由的控制模式,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0-2002年,为邪教化时期,以华南教案为代表;第二阶段是2003-2005年,为宗教问题非宗教化、法律工具化时期,蔡卓华案和宗教事务条例引起的登记讨论为代表;第三阶段是2006年之后的控制衰落时期,基督徒维权律师团的组建可能是标志性事件之一。从战略全局高度观察中国的维权运动和宪政转型,可以对2006年及其之后的宗教自由前景得出谨慎乐观的判断。当局的镇压能力正在逐渐下降,维权运动的自我援助能力已经极大提升,综合援助体系逐渐形成,当局已难从根本上消灭维权运动,包括其力量基础即互联网、自由主义、家庭教会、开明媒体等,维权运动的生死问题已初步解决,强弱问题则在较长时间内难以改变,所以维权游击战还要持续。宗教自由将与言论自由、结社自由、违宪审查等共同组成未来维权政治的核心主题。
维权的法治主义原则包括法和法律、高级法和实在法两层,由此维权运动可分为依法维权和依法律维权两个层次。宗教信仰者依法维权的过程同时彰显了维权运动的两个层次,既是依照法律要求落实宗教徒作为公民的权利,又是其依照来自上帝、心灵、宇宙的更高之法批判、反思现实之法律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社会的正义规则通过政府和宗教徒的互动而逐渐生成,爱与自由的精神则逐渐融入中国社会,为中国未来的民主政体奠定深厚的道德根基。


本文链接:范亚峰:维权政治与宗教自由——民权论之九,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在此发表评论
公法评论网作为公法学术性网站,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互动讨论,但请勿发表无聊、谩骂、攻击、侮辱性言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阅读排行
·盐光沙龙第十五期:杨佳是谁?——基督徒法律人看“杨佳案件”
·邓玉娇事件的政治意义”座谈会会议纪要
·范亚峰:法治与公民社会
·李德满:十年来中国抗争运动研究评述
·范亚峰:中国体制内改革动力已基本衰竭
·滕彪:中国公民运动中的民间纪录片
·范亚峰:单篇文章浏览量在万人以上这个网站就危险了——互联网与
·陈永苗:鹿鼎在于公民社会——评社科院开除范亚峰事件之二
·个案与草根维权研讨会纪要
·魏汝久: 中国维权律师忧思录
相关文章
·魏汝久: 中国维权律师忧思录
·张千帆:宪法实施靠谁?——论公民行宪的主体地位
· 杨学林:死磕派律师
·建三江事件分析:莫談國是 - 維權律師的罪與罰
·张曙光、姚监复、范亚峰等:从范、郭两案看中国之现状——范木根
·曾繁旭 黄广生 刘黎明:运动企业家的虚拟组织:互联网与当代中
·维稳新手段:从抗议者的社会关系入手
·吴强:美国奥-克政府的激进主义谱系
·吴强:社会运动重塑美国政治——民主党阿林斯基主义溯源
·王晓渔:社会运动正在穿越转型三峡
公法评论网建于2000年5月26日。本网使用资料基于学术研究之目的,如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即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范亚峰信箱:gongfa2012@gmail.com.欢迎投稿,欢迎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00 - 2012 公法评论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两足行遍天地路,一肩担尽古今愁。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砥砺意志,澡雪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