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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为刘少奇平反纪实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06-23 点击:

作者:黄峥
来源:香港传真
来源日期:2010-6-9


  20世纪60-70年代﹐中国大地上发生了一场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动乱﹐持续了整整十年。“历史已经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它虽然已经过去30多年了﹐但留给我们的教训实在太多太沉重。党和人民为纠正它的错误付出了巨大代价﹐我们千万不要忘记。

  “文化大革命”造成了难以数计的冤假错案。其中﹐受害人职务最高﹑牵涉面最广﹑后果最严重的﹐是刘少奇冤案。它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大的冤案。2010年是中共中央为刘少奇平反30周年。

  刘少奇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中的主要成员。“文化大革命”前﹐他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是仅次于毛泽东的中国第二号人物。他多次代理毛泽东的中共中央主席职务﹐长期在党政第一线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毛泽东还曾不止一次地表示﹐刘少奇是他的接班人。

  一个职务和地位如此之高的领导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被荒谬地打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继而又被扣上“叛徒﹑内奸﹑工贼”的大帽子﹐最终被迫害致死﹐确实令世人万分震惊﹐在国内外都引起了强烈反响。

  斗转星移﹐岁月悠悠。历史的脚步沉重而又迅速地跨过了一个又一个年头。1971年9月﹐林彪反革命集团土崩瓦解。1976年﹐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周恩来﹑朱德﹑毛泽东在一年中先后与世长辞。1976年10月﹐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一朝覆亡。“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终于结束。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划时代的中共11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左”倾错误﹐审查和解决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在整个“文化大革命”过程中﹐党内外的许多人对打倒刘少奇早就表示怀疑和不满﹐不断有人为刘少奇鸣不平。“四人帮”垮台后﹐这种情绪更加强烈。很多干部﹑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向中共中央提议﹐要求对刘少奇一案进行复查。其中的一部分人民来信﹐后来还曾在中国革命博物馆展出。但在中共11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当时的中央主要负责人坚持“两个凡是”错误方针﹐继续肯定“文化大革命”﹐复查刘少奇案的提议得不到考虑。

  在中共11届三中全会以及会前举行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老一辈革命家陈云﹑邓小平等率先提出要解决“文化大革命”中遗留的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全会当即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所作的错误结论。在一批老革命家的努力下﹐为刘少奇一案进行复查的工作也逐渐提到了中共中央的议事日程。

  1978年11月﹐中央组织部刚刚向中央写出〈关于“61人案件”的调查报告〉。一天﹐当时任中组部部长的胡耀邦就问干审局副局长贾素萍﹕“‘61人’的问题终于搞清了﹐你们认为刘少奇的问题怎么样﹖”贾素萍立即回答说﹕“这更纯粹是个大冤案﹗”胡耀邦说﹕“那好﹐你们写个材料来﹐我看看。”两个月后﹐贾素萍等人给胡耀邦(这时已任中共中央秘书长﹑中纪委第三书记)送去〈关于刘少奇同志问题的报告〉。胡耀邦将这份报告转报中共中央。

  1978年12月24日﹐邓小平对一封要求为刘少奇平反的人民来信批示﹕“政治局各同志阅﹐中组部研究。”在这之前类似的信件也有﹐但得不到重视。邓小平的这一批示﹐把重新考虑刘少奇案的问题提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

  1979年2月5日﹐党内的一位高级干部﹑原交通部部长孙大光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秘书长胡耀邦并党中央﹐建议重新审议刘少奇一案。这封信经胡耀邦﹑姚依林(当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商议后﹐正式转报当时的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和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汪东兴。2月23日﹐陈云作了一个关键性的批示﹕“中央常委各同志已传阅完毕﹐中央办公厅应正式通知中组部﹑中纪委合作查清刘少奇一案。”这期间﹐邓小平也指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刘少奇一案的处理问题进行研究。据1979年2月22日的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纪要记载﹕“中纪委办公会议决议﹕刘少奇问题﹐群众来信要求予以平反﹐小平同志要中央纪委研究。这两个人的问题(本文作者注﹕另一个指瞿秋白)如何研究﹐另定。”

  1979年3月27日﹐中央纪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刘少奇的问题﹐经鹤寿同志与任重同志商量﹐按陈云同志的意见﹐由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纪委共同处理。”5月22日﹐中央纪委办公会议确定﹕“对刘少奇案件的有关材料(包括档案和活的材料)应进一步查证﹑核实。弄清关键问题﹐究竟是不是叛徒﹑内奸﹑工贼﹐在复查﹑核实的基础上﹐要取得切实可靠的旁证材料。”

  在这前后﹐由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从一些单位抽调干部﹐组成“刘少奇案件复查组”﹐开始进行具体的复查工作。

  复查组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研究﹐取得了大量的确凿的证据﹐逐一否定了原〈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中强加给刘少奇的罪名。

  (一)所谓1925年在长沙“被捕叛变”问题。刘少奇1925年11月因病重从上海回湖南养病﹐在长沙曾被戒严司令部逮捕﹐后经多方营救获释﹐由湖南转去广州工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私自从上海潜逃长沙”和投敌叛变的问题。

  (二)所谓1927年在武汉和庐山进行“内奸活动”问题。刘少奇在大革命时期的1927年担任湖北省总工会秘书长﹐在领导工人运动中起了重要作用。所谓“为日寇保镖”是将当时见报的文告词句硬拼凑起来的罪名﹐纯系颠倒是非﹑蓄意歪曲历史。所谓“担任国民党中央工人运动小组长”﹐仅凭一个人逼供情况下编造的“交待”定论﹐事实上这一组织机构根本不存在。大革命失败后将工会干部疏散﹑转移﹐是完全正确的必要措施﹐把它说成是“破坏革命的内奸活动”是荒谬的。武汉工人纠察队缴枪﹐是执行党中央的决定。刘少奇在武汉期间并未被捕﹐所谓“苦肉计”根本不存在。党中央是知道刘少奇从武汉去庐山养病的﹐所谓“躲往庐山”不能成立。

  (三)所谓1929年在沈阳被捕叛变问题。刘少奇1929年8月在沈阳奉天纱厂一次工潮中被捕后﹐没有暴露政治身份﹐没有损害党的组织和党的事业﹐半个多月后因证据不足取保释放﹐继续从事党的领导工作﹐不存在投敌叛变问题。

  (四)所谓“其他反革命罪行”中列举的七个问题﹐也都不能成立。第一﹐所谓指使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等61人“叛变出狱”问题﹐已由中共中央否定。第二﹐1936年初刘少奇派人同南京国民党代表谈判联合抗日﹐是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进行的﹐不是什么同蒋介石勾结。第三﹐1941年新四军派冯少白进入敌占区进行分化﹑瓦解敌人的工作﹐也是根据党中央的指示进行的﹐不存在“与汉奸陈公博﹑周佛海勾结”的问题。第四﹐“和平民主新阶段”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一段时间内中共中央对形势的估计和提法﹐并非刘少奇个人的看法。第五﹐所谓通过孟用潜同司徒雷登勾结﹐并无其事。第六﹐所谓“同美特王光美结合”﹐是妄加的罪名﹐王光美的政治历史没有问题。第七﹐所谓派王光琦去香港向美帝供给情报﹐没有这回事﹐纯属政治陷害。

  (五)所谓“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是对历史的严重歪曲。刘少奇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对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根本不存在一条以刘少奇为代表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不存在一个以刘少奇为“总头目”的“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不存在一个以刘少奇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不存在一批以刘少奇为“最大”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

  1979年11月﹐“刘少奇案件复查组”向中央正式做出了〈关于刘少奇案件的复查情况报告〉。12月﹐邓小平﹑陈云﹑邓颖超﹑胡耀邦等审阅复查报告表示同意。邓小平并提议﹐可考虑将这一报告作为中央对刘少奇案件的平反决定。1980年2月初﹐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并同意〈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草案)﹐决定提交即将召开的中共11届五中全会审议。

  1980年2月23~29日﹐中共11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2月29日﹐全会通过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全会发表〈公报〉指出﹕“为刘少奇同志平反昭雪﹐是五中全会的另一项主要议程。全会认为﹐前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刘少奇同志﹐几十年来一贯忠于党和人民﹐把毕生的精力奉献给了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文化大革命前夕﹐由于对党内和国内形势做出了违反实际的估计﹐提出了党内存在一条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随后又提出了存在一个以刘少奇同志为首的所谓资产阶级司令部﹐这些论断是完全错误和不能成立的。林彪﹑‘四人帮’一伙出于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反革命目的﹐利用这种情况﹐捏造材料﹐蓄意对刘少奇同志进行政治陷害和人身迫害﹐并把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诬为刘少奇代理人﹐统统打倒﹐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这是我党历史上最大的冤案﹐必须彻底平反。近一年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针对1968年10月党的八届12中全会提出的刘少奇同志的各项‘罪状’﹐进行了周密的调查研究工作﹐反复核对材料﹐向中央做出了详尽确切的审查报告。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这个审查报告﹐据此做出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草案)。全会经过严肃认真的讨论﹐一致通过这个决议﹐决定撤销党的八届12中全会强加给刘少奇同志的‘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和把刘少奇同志‘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撤销原审查报告﹐恢复刘少奇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在适当时间为刘少奇同志举行追悼会﹔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由有关部门予以平反﹔本着团结一致向前看的精神﹐把全会的决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传达﹐消除过去对刘少奇同志的错误处理所造成的影响﹐鼓舞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充满信心地献身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事业。”

  随后﹐为刘少奇平反昭雪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980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认真传达好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的通知〉﹐指出﹕“刘少奇同志是我们党和国家享有崇高威望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是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说他是修正主义分子或修正主义路线头子是不符合实际的﹔文化大革命中强加给刘少奇同志的‘叛徒﹑内奸﹑工贼’等项罪名﹐完全是林彪﹑江青﹑康生﹑陈伯达一伙在当时党内政治生活极不正常的情况下﹐蓄意制造的我党历史上的最大冤案﹔为刘少奇同志平反昭雪﹐是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反复核对材料﹐得出的完全符合历史事实的正确结论﹐决议和附件所列举的大量证据﹐证明过去强加给刘少奇同志的罪名完全是诬陷不实之词﹐必须推倒。”

  1980年5月﹐成立了由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国人民解放军负责人以及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的刘少奇治丧委员会。5月13日﹐刘少奇治丧委员会派中共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王首道﹑刘澜涛和刘少奇的夫人王光美及其子女﹐去河南省郑州市迎取刘少奇的骨灰。1969年11月12日刘少奇在河南省开封市逝世后﹐他的骨灰被化名寄存在开封火葬场。1979年2月﹐中共河南省委获悉此事后﹐派人到开封火葬场查到了刘少奇的骨灰盒﹐并把它接到省委保存。1980年5月14日﹐在郑州人民会堂举行了隆重的刘少奇骨灰迎送仪式。下午﹐刘少奇的骨灰用专机运到北京﹐存放在人民大会堂。

  5月15日﹐刘少奇治丧委员会发出公告﹕“为深切悼念已故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同志﹐定于﹕1980年5月17日在北京举行追悼大会。同日首都天安门﹐新华门﹐外交部﹐中央﹑国家机关﹐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北京市和其他省﹑市﹑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下半旗志哀﹐停止娱乐活动一天。”

  5月17日下午﹐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首都各方面代表一万多人﹐参加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刘少奇追悼大会。邓小平在大会上致悼词。他说﹕“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悼念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刘少奇同志。刘少奇同志为共产主义事业战斗了一生。他是受到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爱戴的﹑久经考验的﹑卓越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江青一伙出于阴谋篡党夺权的反革命目的﹐利用我们党的缺点和错误﹐蓄意诬陷和残酷迫害刘少奇同志。1969年11月12日﹐刘少奇同志在河南开封不幸病故。这是我党和我国人民巨大的损失。党中央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根据确凿的证据﹐在党的11届五中全会上﹐郑重地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我们党采取的这种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立场﹐受到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追悼会结束时﹐党和国家领导人同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及子女一一握手表示慰问。邓小平对王光美说﹕“是好事﹐是胜利﹗”

  刘少奇生前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在他去世之后﹐要把他的遗体火化并把骨灰撒在大海里﹐不要存留人世。早在1956年4月﹐在当时国内普遍实行土葬的情况下﹐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就倡议火葬。他们在一次中央会议期间共同发出〈倡议书〉说﹕“首先是在国家机关的领导工作人员中﹐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自己死了以后实行火葬。”4月27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第一批在〈倡议书〉上签了名。当天刘少奇回到家里﹐就郑重地向夫人王光美谈了这件事﹐并嘱咐她﹕自己去世后遗体火化﹐不保留骨灰﹐把骨灰撒在大海里。1967年4月9日﹐他又一次对家人说﹕“将来﹐我死了以后﹐你们要把我的骨灰撒在大海里﹐像恩格斯一样。大海连着五大洋﹐我要看着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你们要记住﹐这就是我给你们的遗嘱。”

  在刘少奇治丧活动过程中﹐中国革命博物馆等单位和许多群众鉴于刘少奇逝世的特殊情况﹐要求保存收藏他的骨灰。王光美及子女没有同意﹐向中央提出应该尊重刘少奇的遗愿﹐将他的骨灰撒向大海。中共中央和刘少奇治丧委员会批准了这一要求。

  刘伯承元帅得知这一情况﹐主动提出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执行散撒刘少奇骨灰的任务。中央书记处研究同意。海军司令员叶飞亲自向海军某部下达了命令。

  1980年5月19日上午﹐刘少奇的骨灰在治丧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刘少奇家属子女的护送下﹐由北京乘专机运抵青岛军港。海军派出一艘驱逐舰﹑四艘护卫炮舰执行这一光荣任务。五艘军舰编队驶向黄海海域。午后一时许﹐在哀乐和21响礼炮声中﹐刘少奇的骨灰撒向了浩瀚无边﹑奔腾不息的大海。

  举世瞩目的刘少奇冤案﹐在经历了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大起大落之后﹐终于得到了彻底平反。这是中共11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实事求是路线的胜利。历史的发展雄辩地证明了刘少奇的坚定信念﹕“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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